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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荣信汇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3


关于荣信汇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荣信汇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荣信汇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原辅导工作小组人员为赵培兵、尹百宽、刘信一、顾东伟、高玉昕、李水平、刘广茂、季雨豪八人,其中赵培兵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辅导期内,增加辅导人员王笑宜、夏晶晶,减少辅导人员顾东伟。变更后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赵培兵、尹百宽、刘信一、高玉昕、李水平、刘广茂、王笑宜、季雨豪、夏晶晶九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不变。

上述辅导小组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国金证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此辅导期间,国金证券辅导工作小
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如下工作:

1、持续跟进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查阅并搜集公司内控、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通过现场沟通、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会议、出具备忘录等方式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讨论相应的解决方案。

3、根据确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辅导对象进行整改,检查整改实施情况并提供针对性的建议。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

1、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开展历史沿革、合法合规经营、公司治理、同业竞争等事项的尽职调查。

2、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所处的行业监管情况、发展情况、竞争态势、市场规模等开展了深入研究,并对公司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等进行分析。

3、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进行调查,重点核查财务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况等。

4、持续核查辅导对象及其子公司,辅导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银行流水。

5、辅导工作小组协助梳理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结合市场形势、公司实际业务规划,对公司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深入讨论,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规划。

6、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的相关规定,辅导工作小组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取得的相关文件进行了核查和整理,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工作底稿进行了持续完善。

7、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对重要问题及项目进度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尚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改善规范运作。

8、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一同督促企业开展《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及时向辅导对象分享资本市场动态并传达最新监管信息。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国金证券会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所”)根据辅导计划对公司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和辅导,针对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发行人管理层提出了对应的解决方案,并会同中伦律所和容诚会所推进具体的落实措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过程中,公司尚未确定募投项目。经辅导机构协助梳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与未来发展目标,结合市场形势、公司实际业务规划,对公司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多次深入讨论,公司现已确定了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通过前期辅导培训,辅导对象积极配合辅导机构的工作,公司已建立了相对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和制度符合内控要求,但部分制度仍需持续完善。辅导工作小组将根据最新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持续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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