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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荣信汇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完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3

关于荣信汇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完成报告
荣信汇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国金证券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作为辅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以及《荣信汇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
展辅导工作。 现就辅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2023 年 08 月 28 日, 本公司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 并按照《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 等相关规定及双方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2023
年 08 月 30 日, 本公司与辅导对象收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出具
的辅导备案通知。 自完成辅导备案至今, 本公司共开展了 7 期辅导工作, 具体内
容如下:
辅导期内, 辅导机构辅导工作重点包括核查辅导对象及其子公司, 辅导对象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关键岗位人员的银行流水; 持续开展历史沿革、 合
法合规经营、 公司治理、 同业竞争等事项的尽职调查; 对公司所处的行业监管情
况、 发展情况、 竞争态势、 市场规模等开展了深入研究, 并对公司的市场地位、
技术水平等进行分析; 对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进行调查, 重点核查财务会计信息的
可靠性、 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 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况
等; 持续核查辅导对象及其子公司, 辅导对象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
岗位人员的银行流水; 梳理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 结合市场形势、
公司实际业务规划, 对公司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深入讨论, 制定可行的募集
资金投向规划; 对重要问题及项目进度召开专题会议, 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尚存
在的主要问题, 督促公司从各方面改善规范运作; 督促企业开展《公司法》《证
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并及时向辅
导对象分享资本市场动态并传达最新监管信息。
各辅导期内,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均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对辅导对象开展了辅导工作。 国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各机
构的协助下, 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和上市辅导协议的约定, 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业
绩和合规情况, 通过组织接受辅导人员的自学、 文件核查、 实地走访、 中介机构
协调会和专业咨询等多种辅导方式, 有序开展辅导工作。
二、 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
辅导工作开始前, 辅导对象已建立相对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 但
仍有完善空间。 进入辅导期后, 辅导小组督促辅导对象不断加强内控体系的建设,
并督促其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持续健全公司治理制度, 并根据上述法规的最新要求制订了上市后《公司章程
(草案)》。
在辅导小组的督促下, 辅导对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内
部管理制度较为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合理。
(二) 合理规划募集资金投入计划
在辅导过程中, 辅导小组协助辅导对象, 结合行业最新发展情况及辅导对象
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合理规划和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与辅导对象管理层就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详尽的沟通讨论, 从而形成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及相关方案。
三、 辅导工作效果
(一) 辅导机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
辅导期内, 辅导机构和辅导对象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辅导协议》 的要求,
认真履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辅导机构根据辅导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辅导协议的
要求, 制定了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并选派富有经验的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
组, 并严格按照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工作, 多次与
辅导对象的有关人员沟通公司运作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在辅导期间内, 通过组织
自学、 集中授课个别答疑、 对口衔接、 中介机构协调会、 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
督促整改等多种辅导方式对接受辅导人员进行了系统、 全面的辅导培训。 在辅导
对象及辅导人员的积极配合下, 辅导工作顺利推进, 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得到了
较好地落实和执行。
在辅导期间, 存在变更辅导人员的情形。 本公司原委派正式员工赵培兵、 尹
百宽、 刘信一、 顾东伟、 高玉昕、 李水平、 刘广茂、 季雨豪等八人作为辅导对象
上市辅导小组成员。 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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