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5
关于荣信汇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荣信汇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荣信汇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因工作安排调整等原因,季雨豪不再担任辅导小组工作成员,工作交接已顺利完成。国金证券新增指派赵盼、雷耀杰、迟颖、陈辰为辅导人员。本次辅导人员变更后,国金证券派出辅导人员为赵培兵、尹百宽、刘信一、李水平、高玉昕、赵盼、王笑宜、夏晶晶、雷耀杰、迟颖、刘广茂、陈辰等十二人,其中赵培兵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上述辅导小组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国金证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此辅导期间,国金证券辅导工作小
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如下工作:
1、持续跟进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查阅并搜集公司内控、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通过现场沟通、专题会议、电话沟通等方式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讨论相应的解决方案。
3、根据确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辅导对象进行整改,检查整改实施情况并提供针对性的建议。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
1、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开展历史沿革、合法合规经营、公司治理、同业竞争等事项的尽职调查。
2、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所处的行业监管情况、发展情况、竞争态势、市场规模等开展了深入研究,并对公司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等进行分析。
3、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所”)对公司采购、销售、生产、研发等内部控制进行核查梳理,协助公司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增强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4、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的相关规定,辅导工作小组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取得的相关文件进行了核查和整理,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工作底稿进行了持续完善。
5、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一同督促企业开展《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及时向辅导对象分享资本市场动态、传达最新监管信息,向公司持续强调并传递证券监管精神。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国金证券会同容诚会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所”)根据辅导计划对公司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和辅导,针对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发行人管理层提出了对应的解决方案,并会同容诚会所、中伦律所推进具体的落实措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辅导工作小组对发行人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就存在的问题与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了积极沟通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辅导工作小组根据最新监管要求,督促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辅导对象积极配合辅导机构落实辅导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辅导对象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等主要人员对于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辅导机构将结合发行上市的最新政策与法规,通过培训、核心法规专项解答、分享最新审核动态等方式,使相关人员加强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帮助其了解证券市场的主要法律法规、监督管理要求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2、因公司的柔性直流输电成套装置呈现单笔合同金额大、收入确认周期长等特点,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一定波动性。辅导工作小组持续跟进辅导对象的在手订单情况,积极协助辅导对象把握市场趋势,落实业务发展目标。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辅导工作小组将在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继续协助公司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并督促检查其是否有效执行,提升公司运营及治理水平;同时继续加强对辅导对象上市规范、信息披露、财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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