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1-17 17:18:06 股吧网页版
8-3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豁免版)(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7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〇二四年一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武汉 成都 重庆 青岛 杭州 南京 海口 东京 香港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阿拉木图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Wuhan Chengdu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Nanjing Haikou Tokyo Hong Kong London New York Los Angeles San Francisco Almaty

目 录

第一部分 关于《问询函》的回复 ...... 4
问题 4. 关于核心技术来源和先进性 ...... 4
问题 5. 关于未决诉讼及其影响 ...... 15
问题 6. 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及潜在业务竞争风险...... 46
问题 10. 关于历史沿革 ...... 58
问题 11. 关于合法合规性 ...... 71
问题 13.1 关于销售费用 ...... 103
问题 13.2 关于股权激励 ......112
第二部分 关于更新期间的补充说明 ...... 123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 123
二、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补充说明...... 127
三、发行人的业务的补充说明 ...... 133
四、发行人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补充说明...... 136
五、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的补充说明 ...... 143
六、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的补充说明...... 152
七、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的补充说明...... 153
八、发行人的税务的补充说明 ...... 154
九、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补充说明...... 157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南塔 22-31 层 邮编:100020

22-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l00020, P.R. China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 : +86 10 6568 1022/1838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风和医疗”)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并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7 月 23 日下发《关于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2023〕48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本所对于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核查和验证。

自前述《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出具的基准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次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的基准日(2023年 6月 30日)止期间(以下简称“更新期间”),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同时发行人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发行人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日、2023年 6
月 3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