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Xihua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杜鹃路 2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致投资者的声明
风电是实现“双碳”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方式之一,是我国新能源领域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力量,以我国为主要代表的重要经济体均大力支持其发展。随着中国风电产业迎来风电装备大型化、海陆风发展并重的产业升级与出海的黄金窗口期,本公司作为深耕行业二十余年的风电装备关键部件供应商,为创新技术并扩张产能,积极把握风电行业发展机遇,本公司期望通过本次发行上市获得资本市场助力,以促进企业做优做强,为全球“碳中和”目标贡献一份力量,同时与投资者共享风电行业发展机遇。
本公司高度重视股东权益保护,积极落实“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以合规为准绳”的治理思路,已建立较为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并持续完善治理体系、优化股利分配政策。本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现代化企业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风电装备行业是较为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本公司目前正在实施的风电核心装备产业化项目系江苏省省级重点项目,总计划投资约 30 亿元,其中一期项目投资约 15 亿元,系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的项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投入数亿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建设。本公司目前融资渠道相对有限,上述项目后续建设仍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故本次融资必要且募集资金使用具有合理规划。
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已与上下游企业之间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合作模式。受益于下游风电行业的发展,2022 年至 2024 年,本公司业绩总体增长且盈利能力较好,整体年营业收入均稳定在 9 亿元以上,盈利能力保持在较高水平,2025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实现较大幅度增长。未来,本公司将紧紧抓住风电行业的发展机遇,致力于成为新能源风电领域全球顶尖大型高端装备专用部件制造商,助力国家新能源领域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同时携手各利益相关方,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切实回报投资者、回馈社会,努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签名:
王荣正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2,000 万股,公开发行
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本次
发行股数 发行后总股本的 10%,不超过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原股
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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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