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证〔2022〕***号 签发: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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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情况报告
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高凯技术”、“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东吴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辅导期内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2022 年 1 月 26 日,本公司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并
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双方约定开展辅导工作。自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5月15日,本公司共开展了两期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期:2022 年 2 月至 3 月
第一期辅导中,本公司辅导人员协助辅导对象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完善财务核算体系,并通过现场走访、资料收集等方式对辅导对象的历史沿革、公司治理、业务情况、内控制度建设等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
1、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2、核查辅导对象在公司设立、改制、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通过与辅导对象实际控制人、主要高管、部门负责人、员工等沟通,对辅导对象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进行了核查;
4、会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企业财务资料,就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就发现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讨论、诊断,并形成解决方案,由辅导人员进行持续跟踪;
5、通过访谈及填写调查表的方式,深入调查辅导对象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的兼职、对外投资的情况;
6、取得并核查辅导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配偶等关键人员的银行流水;
7、收集整理辅导对象及关联方资料,深入了解辅导对象与关联法人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8、通过取得合规证明、走访政府部门等方式,就辅导对象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进行了核查,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与主要负责人进行访谈等方式,进一步熟悉辅导对象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流程及经营模式。
(二)第二期:2022 年 4 月至今
第二期辅导中,本公司辅导人员继续督促辅导对象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开展合规性核查,进行辅导培训授课与考试,进一步深入尽职调查工作。
1、对辅导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辅导对象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进行有针对性的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有关上述人员责任义务的条款及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证券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等。
2、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
通过本期辅导,公司在规范运作、财务报告体系建设、内部控制等方面有了进一步的完善。
辅导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北京国枫律
师事务所配合了东吴证券辅导计划的实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照拟上市股份公司要求的会计制度指导辅导对象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并针对辅导对象目前存在的财务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辅导、督促辅导对象进行整改。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辅导对象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辅导、督促辅导对象进行整改。
二、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辅导人员协助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协助辅导对象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三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三会”运作,督促辅导对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以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提高公司内部控制和治理水平。
(二)法律法规的学习
辅导人员组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代表等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等知识,采取集中培训、自学、疑难讨论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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