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1
目 录
一、关于营业收入与主要客户...... 第 1—53 页
二、关于经销收入...... 第 53—85 页
三、关于采购与成本...... 第 85—97 页
四、关于毛利率...... 第 98—112 页
五、关于存货...... 第 112—124 页
六、关于广州财宜、广州丰芬...... 第 124—129 页
七、关于资金流水核查...... 第 129—129 页
关于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3〕70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1004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芬尼科技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营业收入与主要客户
申报材料显示: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42,376.80 万元、65,311.26
万元、115,893.04 万元和 55,755.67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1.56%、63.17%、68.52%和 70.89%,外销收入金额及比重逐年上升。
(2)发行人外销收入以 ODM 模式为主,ODM 模式下前五大客户收入占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75%、27.20%、31.05%和30.05%,其中荷兰VB、WARMPAC、
EVO 集团、德国 HKR Technik GmbH 向发行人采购额占其采购比例约为 100%、
85%、97%和 75%。
(3)2022 年上半年受俄乌冲突等因素影响,海外泳池市场需求出现下滑,
导致发行人 2022 年上半年泳池业务收入同比下滑。
(4)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境外客户 MIDAS Pool Products GmbH 销售收
入分别为 943.21 万元、2,150.10 万元、4,731.52 万元和 2,004.71 万元,该客
户 2021 年销售收入为 381.25 万欧元。
(5)报告期内,部分客户成立当年即与发行人开展合作,其中比利时Zwembadmarkt BVBA2019 年成立。
请发行人:
(1)说明与境外主要客户的合作历史及销售规模变动情况,结合主要销售地区需求变动、发行人与品牌商合作协议、主要产品使用寿命等,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向境外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逐年增加的原因及可持续性,对部分主要客户销售额增幅明显大于其他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荷兰 VB、WARMPAC、EVO 集团、德国 HKR Technik GmbH 向发行人
采购额占其采购占比较高的具体原因,并结合前述客户注册资本、业务规模等情况,说明向发行人采购金额与其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3)按主要产品类别、应用领域(家用、商用、工农业等)列示报告期各期境内外销售收入构成及不同业务模式收入构成情况及变动原因,结合俄乌冲突演进情况、境外主要销售地贸易政策变化、主要竞争对手同类产品销售情况等,进一步说明细分产品收入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4)说明发行人 2021 年对境外客户 MIDAS Pool Products GmbH 销售收入
大于该客户收入规模的原因及合理性,该客户采购规模与其业务规模的匹配性。
(5)说明成立当年即与发行人开展合作的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业务规模等,结合合作背景、主要交易内容及交易条款等情况,进一步说明上述客户成立当年即与发行人开展合作的合理性和定价公允性,发行人向上述客户销售收入与其业务规模的匹配性;说明是否存在其他成立时间较短及开展合作的客户,如存在,请结合前述内容说明相关交易的合理性和定价公允性。
(6)说明 2022 年主要财务数据及同比变动情况,如变动幅度较大的,分析
原因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影响,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具有持续性;2022 年收入季节
性分布情况,是否与报告期内其他年度存在重大差异,如存在则说明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最近一期业绩预计情况。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针对收入真实性的核查情况,针对外销客户 MIDAS Pool Products GmbH、成立时间较短即与发行人合作等特殊客户的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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