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9 20:44:45 股吧网页版
1-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9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Bestcomm Pharmaceutical Company Limited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崇华路以东世纪财富中心 C 座 2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近年来,人口老龄化和国家医疗卫生支出总额的上升是驱动中国医药市场发展的关键。其中高价创新药决定了健康水平的上限,相对廉价和高质量的仿制药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健康基本盘。重视仿制药质量,重视基础制造,才能换来一整代人真正的老有所医。从医药卫生经济学以及近年来国家医保负担角度,高质量仿制药是降低药价、提高药品可及性和增进全民福祉的重要途径。

发行人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医药研发和生产服务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包括受托研发服务以及研发成果转化在内的 CRO 业务,CMO 业务以及原料药业务,贯穿药物研发及生产的全生命周期。

为满足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并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市场形象,公司提出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
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规范运作,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制定并执行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以及信息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者关系等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了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切实采取相关措施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发行人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适应公司管理及发展的需求,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贯彻执行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持续、稳定开展。
三、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本次拟公开申请发行不低于 13,247,74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投资于药物开发技术与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以及药物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服务的能力,提升制剂和原料药生产的水平和产能,从而提升发行人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四、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3,261.48 万元、36,559.96 万元以及
48,269.92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2,791.48 万元、7,274.47 万元以及 13,462.11 万元,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以及净利润均实现了高速增长,持续经营能力较为稳定。

百诺医药作为医药研发及生产服务企业,未来将通过研究中心和开发中心的建设,加强核心技术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药物研发服务水平,立足于高端仿制药研发,提升创新药研发能力,为客户提供高价值、高壁垒产品及服务。另外,公司将充分运用 MAH制度,实现“研发+生产” “原料药+制剂”的多业态协同发展,强化原料药业务和 CMO业务,不断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孟凡清

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