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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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09
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崇华路以东世纪财富中心 C 座 201)
关于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2023 年 12 月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下发的《关于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1023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诺医药”、“公司”或“发行人”)已会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金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申报会计师”)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发行人律师”)对问询函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提交本次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以下简称“本问询函回复报告”),请予以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山东百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本问询函回复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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