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5
赛克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ccess Bio-Tech Co., Ltd.
(济南市高新区开拓路2222号)
关于赛克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 O 二 O 年十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赛克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682 号,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已收悉。
根据贵所的要求,赛克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克赛斯”、“发行人”或“公司”)会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澄明则正律师”、“发行人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或“申报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中所提问题逐项核查,具体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赛克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加粗)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原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订、补充 楷体(加粗)
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目 录...... 2
问题 1、关于收入真实性 ...... 3
问题 2、关于核心产品...... 63
问题 3、关于核心经销商 ...... 96
问题 4、关于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 121
问题 5、关于研发费用...... 148
问题 6、关于存货 ...... 152
问题 7、关于销售费用...... 162
问题 8、关于应收账款......166
问题 9、关于风险揭示...... 180
问题 10、关于其他问题...... 197
问题 1、关于收入真实性
1.1
首轮问询回复显示,发行人部分主要销售产品直销单价下降明显;经销单价较为稳定,价格下降幅度低于直销模式。发行人核心经销商主要为公司前员工设立运营,同时报告期内存在部分核心经销商实际控制人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报告期亦存在核心经销商提供过渡性 CSO 服务的情况。
请发行人:
(1)按照主要产品分类列式报告期内各种销售(一般经销商、核心经销商、直销)的收入金额、成本、毛利率;
(2)结合首轮问询 16.4 的回复,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核心经销商、一般经销
商、配送商、直销进销存和终端销售数量对应的金额;
(3)结合对下游客户库存情况比较分析,说明公司下游客户是否存在高库存的情形;公司是否通过下游客户提前确认收入;
(4)进一步分析不同销售模式下发行人部分产品价格下降的影响因素,说明对于核心经销商销售价格较为稳定、单价下降幅度低于直销模式的合理性,公司是否通过核心经销商调节收入;
(5)报告期内,核心经销商收入占经销收入比例分别为 49.04%、55.76%、
63.04%和 47.04%,补充说明发行人对于公司核心经销商发票开具、核心经销商回款进度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是否存在核心经销商回款晚于约定期限或逾期的情形,如有列示对应金额;
(6)说明公司对于核心经销商是否为先发货后收款的模式,比较分析核心经销商、一般经销商、直销客户应收账款信用期的区别,进一步说明核心经销商与代理销售模式的区别;
(7)可吸收血管封合医用胶(赛络宁)系发行人 2019 年上市的新产品,发
行人回复显示核心经销商持有赛络宁的库龄为 9个月,普通经销商为 5.93个月,补充说明公司是否主要通过核心经销商实现赛络宁的销售,进一步说明赛络宁经销模式下终端销售实现情况,是否存在通过核心经销商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8)经销模式下赛脑宁 2018 年、2019 年库龄较长,基本超过 6 个月,而
最近一期库龄少于 2 个月,补充说明公司是否主要通过经销商实现赛脑宁的销售, 进一步说明赛脑宁经销模式下终端销售实现情况,公司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提前 确认收入的情形;
(9)说明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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