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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31 18:05:52 股吧网页版
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31


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三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5〕110002 号)(以下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要求,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悍高集团”)已会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机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律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申报会计师”或“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在此基础上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将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落实和修改情况逐条书面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本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目录 ......2
1.关于期后业绩及业绩稳定性 ......3
2.关于风险提示 ......16

1.关于期后业绩及业绩稳定性

申报材料及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发行人 2024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 11.85 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 1.89
亿元;根据审阅报告,2024 年营业收入为 28.57 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5.20 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28.57%、58.11%。

请发行人披露:

(1)结合 2024 年各季度收入、毛利及同比变动情况,说明 2024 年下半
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占比较高的原因。

(2)2024 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幅明显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
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3)结合主要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在手订单及原材料价格变动等情况,分析发行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简要概括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结合 2024 年各季度收入、毛利及同比变动情况,说明 2024 年下半年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占比较高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上、下半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和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上半年 18,929.01 36.38% 11,163.39 33.92% 6,789.01 34.17%

下半年 33,105.99 63.62% 21,747.44 66.08% 13,080.45 65.83%

合计 52,035.00 100.00% 32,910.83 100.00% 19,869.4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下半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占比分别为 65.83%、66.08%与 63.62%,整体较为稳定,不存在明显差异。

2024 年下半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占比较高,主要是原因系下半年是家庭装修的传统旺季,公司下半年收入占比接近 60%,使得下半年度扣非归母净利

润占比较高,具体分析如下:

(一)毛利率稳步提升,叠加下半年营业收入规模增长带来毛利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分季度收入、毛利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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