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06
关于深圳市景创科技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委审议意见之回
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2年8月29日下发的《关于创业板上市委审议意见的落实函》(审核函〔2022〕010843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证券”)作为深圳市景创科技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景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已会同发行人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落实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讨论及回复,具体情况如下文,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落实函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关于深圳市景创科技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中的释义相同。
本落实函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落实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不加粗) 引用招股说明书内容
楷体(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上会稿)的修改
特别说明:在本落实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2022年全年盈利预测无法实现的风险,以及拟采取的相关应对措施,并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 2022 年全年盈利预测无法实现的风险,以及拟采取的相关应对措施。
发行人编制了2022年盈利预测,容诚会计师对此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518Z0531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以下简称“盈利预测报告”)。根据盈利预测报告,发行人预计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0,023.22万元,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113.68万元及6,876.81万元。影响发行人全年盈利预测实现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1)订单不及预期风险;(2)汇率波动风险;(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4)新冠疫情再次大面积爆发等不可抗力因素风险。上述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具体论述如下:
(一)订单不及预期风险
1、风险因素描述
公司预计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023.22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2022年预计收入 70,023.22 100.00%
2022年1-6月已实现收入 27,855.78 39.78%
截至2022年6月末在手订单支撑的收入金额 19,464.63 27.80%
不属于在手订单但与客户初步沟通后的计划订单 22,702.81 32.42%
在公司2022年的收入预测中,在手订单支撑金额及计划订单支撑的金额分别为19,464.63万元、22,702.81万元,占比分别为27.80%、32.42%。公司预测的订单支撑收入中包括新客户及新产品贡献的收入,新客户合作进度及新产品开发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相关订单的延迟,影响盈利预测的实现。
公司全年预测收入中,42,167.44万元为订单支撑收入(包含截至2022年6月末在手订单及不属于在手订单但与客户初步沟通后的计划订单),其中新产品及新客户所对应的订单支撑收入金额为7,964.34万元(新产品的定义为截至2022年6
月末之前未实现收入的产品,新客户的定义为截至2022年6月末之前未实现收入的客户),占全年预测收入的比例为11.37%。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新产品及新客户对应的订单支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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