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5
关于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临三维”或“公司”)签订了《先临三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受聘担任先临三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2020 年 4 月,先临三维在贵局申请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辅导备案工作。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中金公司已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辅导协议》的约定以及辅导工作小组制定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完成了对先临三维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辅导工作,辅导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达到了辅导计划的目标要求,现将本次辅导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辅导时间
2020 年 4 月 15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期间,中金公司按照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
对先临三维开展了辅导工作。
二、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人员的组成情况
根据中金公司与先临三维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中金公司派出张磊、杨磊杰、张文召、齐中斌、陆隽怡、蒋熠、陈莹(下称“辅导工作小
组”)七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张磊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具体负责先临三维精选层挂牌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张磊、杨磊杰任本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所有辅导人员均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具备辅导资格。
此外,在中金公司的组织协调下,发行人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册”)及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的专业人士也共同参与了辅导工作。
三、接受辅导人员情况
先临三维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接受辅导人员 备注
李诚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
李涛 董事、总经理、持股5%以上股东
赵晓波 董事、技术总监
项永旺 董事
徐晓刚 独立董事
陈荣达 独立董事
鲍宗客 独立董事
王琪敏 监事会主席
陈婷婷 监事
李玉红 职工监事
黄贤清 副总经理(执行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四、辅导内容
辅导期间,中金公司、天册和天健辅导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业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对公司进行了相关辅导,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提出相应整改建议,辅导工作提高了发行人规范运行的意识,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督促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系统的法规知识、证券市场知识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公开发行与精选层挂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2、督促公司按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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