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关于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出具的上证科审〔2025〕156 号《关于西安泰金新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的要求,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金新能”、“发行人”或“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内容附后。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2、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引用 楷体(不加粗)
1. 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收入确认政策执行情况,订单签订、发货及验收情况,经
营性现金流等,进一步论证公司未来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
分。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与收入确认政策执行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与增长情况
报告期内及 2025 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电解成套装备 74,950.27 65.11% 141,736.77 66.54% 108,805.29 69.64% 46,343.03 50.45%
其中:高端产能 74,658.24 64.86% 137,319.24 64.46% 101,421.22 64.91% 46,343.03 50.45%
中低端产能 292.04 0.25% 4,417.53 2.07% 7,384.07 4.73% - -
钛电极 33,308.15 28.94% 58,554.87 27.49% 35,891.29 22.97% 34,105.53 37.13%
其中:铜箔钛阳极 12,346.29 10.73% 23,237.50 10.91% 19,069.30 12.20% 18,025.48 19.62%
湿法冶金钛阳极 16,993.07 14.76% 27,725.03 13.02% 10,454.80 6.69% 4,933.64 5.37%
其他钛电极 3,968.79 3.45% 7,592.34 3.56% 6,367.19 4.07% 11,146.41 12.14%
金属玻璃封接产品 6,850.39 5.95% 12,724.42 5.97% 11,554.04 7.39% 11,404.11 12.42%
合计 115,108.81 100.00% 213,016.05 100.00% 156,250.6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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