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
关 于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法律意见书
西安市雁塔区绿地中心 B 座 46 层 邮编:710065
The 46th Floor, Block B, Xi'an Greenland Center, Yanta District, Xi'an
710065,China
电话/Tel: +86 29 8819 9711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6 月
目 录
释 义 ...... 2
第一节 引言...... 6
一、出具法律意见书涉及的主要工作过程 ...... 6
二、律师声明事项 ...... 7
第二节 正文 ...... 9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9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9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10
四、发行人的设立 ...... 12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3
六、发起人和股东 ...... 15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16
八、发行人的业务 ...... 17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18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19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0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20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21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21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化 ...... 22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22 十七、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环境保护、社保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23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24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25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25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法律风险的评价 ...... 26
第三节 签署页...... 27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泰金新能 指 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泰金有限 指 西安泰金工业电化学技术有限公司,系泰金新能前身
西北院 指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系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
西部材料 指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发起人
勇泰天同 指 西安勇泰天同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的发起人
丰泰天同 指 西安丰泰天同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的发起人
隆泰天同 指 西安隆泰天同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的发起人
昌泰天同 指 西安昌泰天同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的发起人
恒泰天同 指 西安恒泰天同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的发起人
鑫泰天同 指 西安鑫泰天同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的发起人
共青城超兴 指 共青城超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的发起人
嘉兴臻泰伯乐 指 嘉兴臻泰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的发起人
宜宾晨道新能源 指 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的发
起人
杰思伟业 指 深圳杰思伟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北京杰思伟业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杰思伟业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发起人
丹江口朱雀 指 丹江口朱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的发起人
东方富海(芜湖) 指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的
发起人
富海精选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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