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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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 2019 年)
二〇二〇年四月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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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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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一)宏观经济影响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
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
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实际投资
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未来资本支出较大
电力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电力工程建设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随着公司
生产经营规模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对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加, 2017- 2019年,公司投
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380,866万元、 -9,592,608万元和-10,943,501万元。 按照
公司发展目标和规划,未来几年公司将继续维持较大的投资规模,使得公司有可能面临资
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三)电力产品的定价风险
由于中国特有的煤电价格体系,煤炭价格对火电企业的盈利状况影响较大。 2012年12
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明确要求“建立电煤产运需衔接新机制;自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
制”。《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煤电联动机制,对建立电煤产运需衔接新机制、加强煤炭市场
建设、推进电煤运输和电力市场化改革等方面均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2014年9月,国家发改
委《关于疏导环保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908号)决定在保持销售电
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2015年1月,发改委正式下发
《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降低第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风电标杆
上网电价。 2015年4月,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
公布继续下调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
府网站公布的信息, 2015年1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下调燃煤发
电上网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降低约3分钱,同时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具体实施细则
尚待出台。公司的上网电价如面临下调,或者在燃料成本上升的情况下不能及时上调,则
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影响。 2019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印发《 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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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 2019〕 1658号),提出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
电价机制改为“ 基准价+上下浮动” 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公司的上网电价如面临下调,或者
在燃料成本上升的情况下不能及时上调,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影响。
(四)资产负债率高的风险
2017-2019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1.69%、 78.39%和75.72%。同时,公司流动比
率和速动比率偏低, 2017-2019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38、 0.48和0.55;速动比率分
别为0.33、 0.42和0.49。 若公司负债规模进一步扩大,更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可能被用于
还本付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偿债能力。
(五)营业外收入减少风险
2017-2019年度, 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3.63亿元、 14.33亿元和13.78亿元。 公司营
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包括电煤价格补贴、税收返还、小火电关停财政补贴等。若未
来受行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营业外收入出现大幅减少,可能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一定的影
响。
(六)或有风险
截至2019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合计4.42亿元,占2019年末净资产比例较
低;受限资产合计1417.70亿元,占2019年末净资产的53.14%。发行人对外担保及权利受到
限制的资产规模较大。若被担保企业生产经营出现问题或发行人由于未及时偿还银行及其
他金融机构等的债务导致发行人的相关资产被查封或处置,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的偿债风险。同时发行人的受限资产金额较大,会对发
行人未来通过抵、质押担保的举债能力有一定的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影响到债券的偿付能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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