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留言板】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发生了变更,持有期间的业绩报酬是怎么算的?
投资您好,根据睿盈20产品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产品发生过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或比例变更的,管理人将对每笔份额按相应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或比例分段计算并加总,作为该笔份额的管理人业绩报酬。
以睿盈X号为例,假设:
投资者自2025年1月1日起持有该产品份额,产品在2025年4月1日发生了业绩报酬计提基准的变更(由5.3%调整为4.2%),投资者于2025年4月30日申请份额赎回。则: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1日为第一个业绩报酬计提周期,按照5.3%的基准计算管理人业绩报酬;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30日为第二个业绩报酬计提周期,按照4.2%的基准计算管理人业绩报酬。在业绩报酬计提日,多个计提周期的业绩报酬加总后为实际的管理人业绩报酬金额。
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及产品运作情况调整业绩报酬计提的计提基准,会提前以在管理人网站公告的形式告知投资者相关调整,已持有产品份额的投资者,如不接受调整后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的,可以根据资产管理合同或公告约定在开放期内办理赎回。在开放期后投资者继续持有任何本集合计划份额的,视为对调整后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无异议。
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集合计划运作情况调整业绩报酬计提的计提基准,但调整频率必须与集合计划开放退出期匹配,调整周期不能短于两次开放退出期的间隔时间。管理人以审慎、尽责、公允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如您仍有相关疑问的,可以联系申港资管官方客服获取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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