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您好:
一、如果您遇到了赎回确认失败的情况,常见原因包括不限于以下几种,供您参考:
1、产品存在锁定期的,未在份额锁定期届满时提交赎回申请:
若您持有的产品具有份额锁定期要求(睿盈18号锁定期是360个自然日),在该份额的锁定期未届满时,于常规开放期内提交赎回申请,该申请可能会被拒绝;
*该情形下的建议措施:敬请您关注产品合同中关于份额锁定期限的描述,在锁定期届满后的可赎回开放期内,及时提交赎回申请。
2、产品存在锁定期的,投资者部分赎回的,拟赎回后的剩余份额低于最低持仓金额:
如您选择部分赎回,赎回后持有的产品份额净值应当不低于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最低持有金额(睿盈18号是指人民币40万元)。若您某一笔赎回导致剩余份额不满足最低持有金额的:(1)部分赎回后剩余部分,不包含处于锁定期内的份额的,您应当申请一次性全部份额的赎回;否则管理人按照最低持有金额强制保留您持有的份额。(2)部分赎回后剩余部分,包含处于锁定期内的份额的,管理人将按照最低持有金额强制保留您持有的份额。
*该情形下的建议措施:敬请您关注产品的最低持仓要求、关注您所持仓份额的锁定情况;在满足锁定期要求的情况下,请您提前预留好剩余持有金额,或请您在可赎回的开放期内尽快重新提交一次性全部份额的赎回申请。
3、投资者部分赎回的,申请赎回的份额低于最低份额要求:通常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单笔最低要求。根据睿盈18号资产管理合同/公告约定,申请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万份,如您单笔申请的份额不足1万份,该申请可能会被拒绝。
*该情形下的建议措施:睿盈18号不设赎回次数限制,当您该笔赎回失败,建议您在后续可赎回的开放期内尽快重新提交满足要求的赎回申请。
4、未在指定的豁免期内提交赎回申请:当产品发生合同变更的情形下,管理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通知投资者具体产品的【意见征询期】和【指定的开放退出期】安排,通常在【指定的开放退出期】内提交的赎回申请可以豁免份额锁定期的限制。而若您未在【意见征询期】于APP内回函意见,且未在【指定的开放退出期】赎回全部产品份额的,管理人将视为您同意本次变更。因此您在非指定时期提交的赎回申请,可能会由于前述两类原因被拒绝。
*该情形下的建议措施:敬请您及时、全面关注产品合同变更前的公告内容,如您有赎回计划的,建议及时在意见征询期内回复“不同意变更”的意见,或在指定的豁免期内及时提交赎回申请。上述提及的赎回规则,均在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合同变更公告等文件中有具体约定,敬请您以具体合同条款或公告约定为准。
二、避免发生赎回失败的一些小提醒:
1、如您打算部分赎回的时候,请您关注产品的最低持仓金额要求、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并确认您所持仓份额的锁定情况,避免因上述规则被拒绝申请。
2、请您关注产品的可赎回开放期,尽量在第一个开放日或在开放日的上午申请赎回;产品不限制赎回次数,如发生交易失败,若非锁定期原因,您可以尽快重新发起赎回申请;睿盈18号每月12日起连续3个工作日开放满足条件的赎回,下次开放赎回的时间为2025.4.14-2025.4.16,请您留意并早做安排。
3、如遇交易确认失败,您还可以尽快联系天天基金或管理人客服电话(021-20639581),客服人员会协助您了解原因和获取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