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11-07 10:33:17 股吧网页版
贺宛男:A股回购注销力度能否再大些?
来源:金融投资报

  ■贺宛男

  本周,在美、日、韩等国际资本市场刮起“暴跌风暴”之际,A股市场尚能基本稳住没有彻底失控,上证指数、深证成指、创业板指、科创50等指数均拉出周阳线。不得不说,这同11月2日央行官宣、证监会同步解读的两项利好政策,即互换便利和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回购增持再贷款从阶段性安排转为长期制度安排。证监会在答记者问中,还将回购作为“严格履行上市承诺中的稳定股价措施”。如上市36个月内股价破发必须回购股份;存在超募资金的上市公司,在触及护盘式回购条件时及时实施回购。回购,正在从“可选项”变为“强制项”。

  从此前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特别是与现金分红相比,A股市场的回购金额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数据显示,截至11月5日,今年以来约有650家上市公司推出回购计划,上限大约在 2450 亿元—2500亿元,目前已实施约1500亿元,整体执行率约在61%,其中已完成注销超过150亿元。当然,这个数字比往年有明显提高。而根据已披露的数据,今年现金分红已超过2万亿元。150亿元对比2万亿元,相差了两个大的量级。

  据统计,回购计划中,金额较大的10家上市公司包括:宁德时代、美的集团、五粮液、格力电器、海尔智家、长鑫科技、兆易创新、海天味业、伊利股份、东阳光。

  这10家公司合计回购计划上限902亿元,如今2026年全年即将过去,已实际落地约260亿元,只完成回购计划上限的两成多一点。

  相较而言,美的集团是唯一一家回购金额超百亿元、且全部用于注销的公司。公司最初预案是用来做股权激励;4 月底董事会决定更改用途,6月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轮回购全部用于注销、减资,不再留作股权激励。至今已基本实施完毕,注销、减资措施正在执行中。

  宁德时代计划回购200亿元—400亿元,约定全部注销。但到11月初,实际只回购了约53亿元。

  相比之下,美股市场以标普500为例,近一年来现金分红6649亿美元、回购1.02 万亿美元,回购与分红的比例约为1.5 : 1。A股市场即使按回购1500亿元计算,回购与分红的比例约为1:14。

  不得不说,优质龙头公司持续大批量回购注销,把盈利转化为EPS、持续缩减股份供给,成为美股市场长牛行情不可或缺且分量很重的结构性支撑。相比之下,A股的总回报率不算低,但结构不平衡,仅现金分红一条腿走路,回购这条腿几乎没有长出来。

  A股市场的回购力度为什么上不去?一个重要原因是,硬约束只绑在分红上。新“国九条”把分红变成硬指标:近三年分红不达标,不得减持、不得再融资;连续不达标还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而回购至今只有“鼓励”和“倡议”。

  实际上,A股上市公司大股东每年减持数千亿元,区区1500亿元回购被大幅抵消。美股市场是净回笼,回购力度远超新股发行,A股长期是净融资市场,近两年融资比例稍低一些,回购总体上还是靠边站。

  此外,国资控股的上市公司占A股总市值约四成,但监管部门考核看净资产与利润总额,回购注销会让净资产变少,再加上决策链条长,动力就弱。现金分红中,国资控股公司占大头,特别是银行股,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每年拿到巨额现金(约占现金分红的六成),而在回购比例上,国资控股公司占比很低,银行股一家都没有,尽管它们手握大把现金。

  笔者注意到,在11月2日证监会答记者问中,专门提及“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现金分红计划中,明确一定比例资金纳入回购专项基金”“下一步,我们将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抓紧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中国股市已经是全球第二大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已达5500多家,除了加大退市力度外,现在也到了有必要缩减一定比例股份,提高每股收益、去粗取精的时候了。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