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落实〈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问答(一)》(以下简称《问答》),进一步明确支付场景金融产品展示、信息披露及第三方平台导流等监管要求。
《问答》明确,贷款、资产管理等金融产品作为支付页面中付款资金来源选项的,应与银行卡等支付工具显著区隔展示,并明示产品性质和提供产品的主体名称。对于客户未预先开通的金融产品,不得在支付页面展示,也不得诱导用户开通。
受访专家认为,此次《问答》并未新增监管规定,而是进一步细化了《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执行标准,有助于规范支付场景金融营销行为,推动金融机构调整线上获客模式。
支付场景营销边界进一步明确
今年4月,《办法》正式发布,并于9月30日起施行。此次《问答》进一步将相关监管要求落实到具体业务场景。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表示,《问答》在原有监管框架基础上,聚焦支付收银台这一高频场景,将区隔展示、主体披露、预先开通等要求进一步落地,明确未开通的金融产品不得在支付页面展示,也不得借助支付流程诱导用户开通。
“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把消费者知情权放在首位。”王蓬博认为,相关规定使场景化金融营销的监管边界更加清晰,有助于引导行业流量获取方式从被动诱导转向主动选择。
深圳市律师协会民事侵权法律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长安(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晓萍表示,此次《问答》属于实操层面的细化指引,相关要求同样适用于电商、外卖、出行等互联网平台的收银页面,并进一步明确了金融产品展示及营销行为的禁止性要求。
郑晓萍指出,此前部分平台将信贷产品与银行卡等支付工具混合展示,容易使消费者在未充分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借贷产品。此外,部分平台未清晰展示实际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或通过红包、优惠等方式诱导用户开通金融产品,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维权难度,也可能助长盲目借贷。
招联首席经济学家、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执行主任董希淼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分析,《办法》填补了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跨机构、跨行业监管的空白,统一了线上线下同类业务的监管标准。相关要求有助于改变以往部分平台弱化风险、模糊产品性质、诱导消费者开通金融产品等不规范做法,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三方导流规范趋严
除支付场景外,第三方平台导流也是此次《问答》重点规范的内容。
《问答》进一步明确,第三方平台不得层层转委托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点击金融产品申请链接后,应直接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信息服务载体。对于API接口合作模式,金融机构应掌握页面运营主导权和相关业务数据权限,并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及自主选择权。
王蓬博表示,相关规定主要针对多级转包引流、平台越位控制业务页面、用户信息概括授权及产品关键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过去部分平台通过层层转售流量获取收益,增加了营销成本;一些平台还借助API合作模式掌握产品展示和排序的主动权,使金融机构难以有效管理前端营销行为。
在他看来,平台整改需要重点厘清流量合作、页面运营及数据管理边界,确保金融机构掌握营销主动权,用户信息获取充分授权,产品提供主体及费用等重要信息清晰展示。
董希淼认为,《办法》的核心逻辑是“持牌经营、合规委托”,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主导权将回归金融机构,但这也意味着主体责任、品牌责任和合规责任同步回归。随着不规范导流及多层分销模式受到约束,行业将从“流量为王”转向“合规为基、服务为本”。
对于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而言,相关规定也将影响其通过第三方平台获客的方式。
王蓬博认为,短期内,支付收银台这一高转化率入口受到规范,可能使部分金融机构获客效率下降、单客获取成本上升。金融机构需要降低对支付结账页面导流的依赖,转向自营渠道、内容场景及用户主动搜索等方式触达客户,并在用户主动提出金融需求的场景开展营销转化。
对于后续行业发展,王蓬博建议,金融机构应将合规管理前置到产品研发和营销全流程,第三方平台应严守受托营销边界,行业自律组织也应持续关注短视频、小程序等新兴营销场景,及时识别规避监管要求的变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