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11月4日电 (记者王晓斌)在11月4日举行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城市更新条例》专场新闻发布会上,海南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庞学彬介绍,2023至2025年,海南省级财政累计统筹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省级财力等各类资金约362亿元,重点保障城市地下管网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电梯更新及传统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等民生工程。

透过窗户眺望海口市滨海大道天际线。记者王晓斌摄
庞学彬表示,资金保障是城市更新可持续推进的关键。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城市更新条例》的规定要求,省财政厅正着力构建“财政资金引导、专项债券撬动、税费政策降本、多元工具协同”的一揽子保障体系。
在财政资金统筹方面,资金将聚焦于公共安全、民生保障和基础设施补短板领域。除上述重点保障工程外,省级财政还将持续拓宽资金供给渠道,把有限的财政资源向普惠性城市更新项目倾斜,筑牢民生项目的资金底线。
在发挥专项债券撬动作用方面,海南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在严守政府债务风险底线的前提下,优先支持有稳定收益、可实现资金平衡的城市更新项目。庞学彬介绍,今年以来,海南已累计发行超3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城市更新项目。
除了直接的资金支持,税费优惠政策也是降低项目实施成本的重要一环。海南将配合税务等部门落实各项税收优惠:一方面全面执行全国普惠性政策,对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公租房建设经营项目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另一方面充分释放海南自贸港特有政策红利,对符合条件的“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品质提升和住房保障”“智慧城市建设”等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庞学彬介绍,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享受新购置资产一次性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政策,城市更新产业相关工作人员也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