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特定新型混合动力汽车发起全球保障措施调查
来源:财联社
欧盟委员会2026年10月30日发布公告,对进口特定新型混合动力客车(New Hybrid Vehicles for the Transport of Persons)发起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主要设计用于运载九人及以下(含驾驶员),同时配备内燃活塞式发动机和(一台或多台)电动机作为驱动电机(无论驱动轮数量多少),无论是否能够通过外接电源充电。本案涉及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ex 8703 40 10、ex 8703 50 00、ex 8703 60 10和ex 8703 70 00(TARIC编码为 8703 40 10 10、8703 40 10 90、8703 50 00 10、8703 60 10 10、8703 60 10 90、8703 70 00 10)项下。除另行延期(最长2个月)外,终裁将于立案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进行应诉登记、21日内提交评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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