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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01 09:53:10 股吧网页版
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纳入统一制度管理
来源:中国经营报

  能源保障和安全事关国计民生。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十五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进入安全风险叠加演变期、低碳转型加力推进期、能源创新加速突破期、体制改革深度攻坚期、国际合作调整重塑期,能源安全稳定供应面临挑战。

  纳入统一法治化监管体系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健全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制度”。为更好发挥中长期合同在能源保供中的基础性作用,维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能源安全、稳定、可靠、有效供给,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了《办法》。

  《办法》共6章45条,将电煤、电力、天然气三类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纳入统一制度框架。

  兰格钢铁网分析师夏宣文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办法》首次将电煤、电力、天然气三大核心能源保供长协,纳入统一法治化监管体系,有效提升了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明晰了各方权利义务、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明确,能源企业负有保障安全稳定供应的社会责任,供需各方应当按照市场化方式协商或交易,依法依规签订并履行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同时明确输送保障企业责任、相关政府部门职责,形成“企业主责、政府监管、分级负责”的责任链条。

  夏宣文表示,新规将电煤长协的签约、履约、全流程监管纳入制度化管理。港口继续落实 “基准价 + 浮动价” 定价机制,产地配套实施月度动态调价;同时明确禁止市场主体倒卖、套取长协煤资源。这将持续挤压过去贸易商依托长协煤与现货煤价差开展投机炒作的空间。

  全球能源转型加速下的中国韧性

  前述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基于供需总量平衡和民生保障的实际需要,分类别规范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等行为,提升能源供应稳定性和可靠性。合同履行过程中,在确保安全稳定供应的前提下,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调整,兼顾合同刚性与弹性。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高级合伙人程意兵表示,如果把这部《办法》放到治理工具层面看,分量很重。“过去5年,电煤长协的签约比例、价格区间、履约率、运力配置和信用约束,基本都靠每年一份政府部门通知来推动。通知可以部署工作、通报情况、开展核查,但难以真正定责:企业不签,通报批评;签了不履约,通报批评;地方该组织却未组织,还是通报批评。”

  程意兵指出,《办法》不同之处在于,它把各方义务写实,把责任落到具体条款和具体主体上,在处置手段之外,还衔接了考核、产能、送电、运力四项资源配置。

  新办法出台之际,全球能源体系正经历结构性变化。

  毕马威中国董事,能源、天然资源及化工行业主管合伙人蔡忠铨向记者表示,2025年全球能源供应总量首次突破600艾焦,可再生能源首次在非经济衰退时期成为能源供应总量增长的最大来源,其中太阳能发电贡献了增量的71%,太阳能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首次超越风电,几乎与核电持平,这标志着结构性转变:能源系统正从清洁能源补充化石燃料,转向清洁能源日益替代化石燃料的格局。但与此同时,化石燃料的绝对用量仍在扩张,并保持了主导地位,占能源供应总量的86%;包括化石燃料在内的所有能源消耗量均创下历史新高。

  蔡忠铨表示,对企业而言,这意味着需要重构能源战略、更加立足区域,把能源韧性同时视为运营保障和财务要务,让供应链管理穿透表层、深挖风险,把握风口,投资具有商业潜力的技术,并让转型计划立足现实、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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