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10-30 22:34:10 股吧网页版
11月2日上线运行,上交所资产支持证券开展集中簿记建档发行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完善簿记建档基础设施,上交所在现有信用债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公司债模块基础上,完成资产支持证券簿记发行功能模块(以下简称ABS簿记模块)建设。10月30日,上交所发布《关于资产支持证券开展集中簿记建档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ABS簿记模块将于2026年11月2日正式上线运行,自该日起,在上交所簿记发行的ABS原则上应当统一使用该系统完成发行定价。

  与此同时,上交所发布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上市挂牌业务指南》,配套细化明确ABS发行业务各环节业务办理要点。

  据悉,ABS簿记模块上线后,上交所ABS簿记建档相关工作采取系统集中、场所不强制集中的运行模式,承销机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均可直接通过互联网访问ABS簿记模块,参与ABS簿记发行。

  相比传统线下簿记模式,线上簿记认购具备更多优势。一是进一步提升发行定价合规性。ABS簿记模块可实现簿记过程电子留痕,推动发行定价规范化、透明化。二是进一步为市场机构提供高效发行服务。ABS簿记模块通过互联网接入,满足市场机构对发行过程标准化和便利性的需求。

  下一步,上交所将持续关注市场机构使用体验,提高系统实用性,并不断提升债券发行监管水平,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ABS簿记发行环境,助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