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10-28 14:39:50 股吧网页版
外资券商排队进中国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转向引入硬核专业能力
来源:中国经营报

  10月23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核准设立花旗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的批复》。这意味着花旗获得第7张外商独资券商牌照。

  花旗的在岸券商牌照之路并不短。早在2021年11月,花旗便提交全资券商牌照申请;此前其与东方证券的合资投行业务已于2019年退出,此后转为申请设立全资券商,并于2024年2月4日获得证监会反馈。

  近年来,中国金融开放政策密集落地,已有6家外商独资券商,分别是摩根大通证券(中国)、高盛(中国)证券、渣打证券(中国)、法巴证券(中国)、瑞穗证券(中国),以及由控股转为独资的瑞银证券。

  可以确定的是,外商独资券商阵营还将继续扩容。

  大和证券(中国)、城堡证券(中国)、日兴证券均正走在或变更、或申请的路上。

  专业人士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已经从放开机构准入,转向引入海外硬核专业能力。随着外商独资券商队伍持续扩容,市场普遍预期跨境创新业务将迎来突破,未来中外资机构可以双向学习、良性竞争,同时在多项业务上开展合作,互相吸收先进经验。

  第7家外商独资券商获批

  证监会批复显示,证监会核准设立花旗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证券(中国)”)。花旗证券(中国)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公司股东为花旗环球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12亿元,出资比例100%。

  随着花旗证券(中国)获批设立,国内外商独资券商扩容至7家。

  整体来看,7家外资独资券商以证券自营为共有基础,以经纪、咨询、承销保荐为主流配置,差异化则集中在三个维度:一是是否涉足经纪业务,瑞穗证券(中国)主动不作布局;二是资管资格是完整牌照还是限于资产证券化;三是是否向财务顾问、财富管理、融资融券等延伸。瑞银证券在延伸业务上布局最完整,其他机构多依据母公司优势选择切入方向,取舍各有侧重。

  “关于花旗中国仅申领四项基础业务而暂不布局资管的牌照取舍,这深刻体现了跨国金融机构基于自身禀赋的比较优势战略。”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表示,瑞银等机构深耕本土多年,具备获取全牌照的合规积淀与客户基础,而渣打等银行系券商则依托母行渠道天然契合资管业务。花旗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全球机构客户服务与跨境资本运作,优先获取经纪与投行等基础牌照,能够以最低合规成本迅速将其在机构交易与承销保荐领域的全球长板接驳至国内市场。

  田利辉表示,资管业务高度依赖本土零售渠道与长期的品牌信任构建,属于重资本与重人力的慢变量业务。花旗选择有所为有所不为,意在避免初期战线过长,集中资源在自身最具定价权的机构业务赛道建立护城河,这是一种极具理性的非对称竞争策略。

  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指出,花旗证券(中国)重要机遇在于中国企业出海加快以及由此带来的跨境投融资旺盛需求、商行加投行闭环及QFII等机构经纪通道;挑战在于外资券商在华份额和盈利分化明显、新设主体适应期限较长、本土化与人才客户获取难、零售及“两融”壁垒牢固。

  而中国外资券商准入的节奏,与政策放开是同步的。

  近年来,我国金融对外开放举措持续出台,外资机构在华经营迎来更大发展机遇。自2018年起,证监会先后取消券商、基金、期货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开外资全资持牌经营。202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提出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在合规框架下拓展业务。

  中国逐步放宽外资金融机构准入限制,从合资到控股,再到独资,政策门槛的降低为外资机构提供了更清晰的发展路径。

  乘着金融开放政策红利,国际投行持续加码布局中国市场。

  摩根大通、高盛等先行完成存量合资券商独资化变更;渣打证券、法巴证券相继于2023年年初、2024年获批新设独资证券公司。瑞银证券于2025年取得全资控股备案并完成工商变更;瑞穗证券2025年获设立批复,近期拿到《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可以确定的是,外商独资券商阵营还将继续扩容。

  据悉,大和证券(中国)两家中方股东今年4月挂牌转让合计49%股权,株式会社大和证券集团总公司以约7亿元受让,目前已获批所有权变更,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将成为第8家外资独资券商。与花旗不同,大和走的是存量合资股权受让后的变更核准路径,而非新设申请。

  此外,根据证监会最新一期《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及审核情况公示》,可以看到拟设立外商独资券商城堡证券(中国)、日兴证券的设立申请材料,分别于2025年1月、2021年7月获证监会接收,拟设立外资控股合资券商青岛意才证券、华壹证券的设立申请也在审批队列中。

  与此同时,政策信号仍在释放。

  10月19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鼓励外资机构用好母公司专业能力和集团优势,进一步完善产品布局、参与创新业务,支持更多外资机构来华投资展业。

  此前4个月,在6月17日的2026陆家嘴论坛上,吴清表示,将积极支持外资在华新设独资或合资证券基金期货机构,鼓励外资持牌机构参与基金投顾业务扩大试点等,更好促进在华展业兴业。

  “2020年我国已经基本取消外资金融机构持股比例限制,2026年金融街论坛密集释放支持外资展业信号。”董希淼表示,花旗商业银行业务较强但缺境内承销保荐牌照,难以闭环服务中企跨境融资。此举释放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和深化的信号。

  “未来竞争重点不在零售通道份额,而在跨境投行定价与执行、机构交易与全球资产配置的通道加产品服务,以及将跨境能力转化为本地收入的闭环效率。”董希淼补充道。

  头部交易席位集中度较高

  “随着外商独资券商队伍持续扩容,市场普遍预期跨境创新业务将迎来突破。”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下一步跨境资金管理、牌照互认、创新业务试点等领域有望出台配套政策细则,值得市场期待。

  “当前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已经从放开机构准入,转向引入海外硬核专业能力。”杨德龙表示,外资券商在衍生品交易、全球财富管理领域具备天然优势,中外资机构可以双向学习、良性竞争,同时在多项业务上开展合作,互相吸收先进经验。这也是我国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一环,有助于推动国内券商行业整体提质扩容。

  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田轩表示,中外资机构双向赋能的实质是能力互补而非份额争夺。外资输入的是跨境定价能力、机构服务经验、全球分销网络,以及在人工智能治理、金融稳定、可持续金融等议题上的国际规则参与经验;中资提供的是本土客户关系、监管沟通能力和对A股投资者结构的理解。真正的竞合发生在机构服务与跨境业务上——这恰好也是中资头部券商的转型方向,所以是同台竞技而非替代关系。双方在竞合中各自补齐短板,最终受益的是整个市场的深度与效率。

  中证协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年末,行业共有16家外资参控股证券公司,外资公司总资产534.69亿元,同比增长5.44%;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05.79亿元,同比增长32.61%。

  放到全行业看,外资券商仍是“小体量”。2025年年末证券行业总资产14.83万亿元、营业收入5411.71亿元。据此计算,外资参控股券商总资产占比仅约0.36%,营业收入占比约1.95%。

  交易端的存在感要强一些。2025年有6家外资券商营业部跻身龙虎榜前50名,瑞银证券上海花园石桥路营业部以752亿元成交额排名第八,高盛(中国)证券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营业部以700亿元排名第九。

  田轩表示,2026年上半年百强活跃席位合计成交2.12万亿元,前十席位占55.08%,高盛(中国)上海浦东世纪大道、瑞银上海花园石桥路、摩根大通(中国)上海银城中路分列第二、第四、第六,外资在头部交易席位中的集中度已相当可观。

  “从席位走向全业务规模化,首先资本金补充是关键前提,要做自营、做市、衍生品对冲等业务,必须有足够的资产负债表支撑。”田轩表示,当前外资券商净资本普遍在百亿量级以下,与头部内资券商千亿级净资本差距悬殊;其次,牌照范围的扩展是必经之路,目前多数外资券商仅持有经纪、投行、资管等基础牌照,衍生品、做市、基金托管等高附加值牌照尚未全面落地,业务链条难以闭环;最后,是本土化投研团队的搭建与客户结构的深化。外资券商在跨境业务上的优势,尚难直接转化为境内全业务竞争力,其客户结构仍以QFII、跨境机构为主,境内公募、保险、银行理财等本土资金方的覆盖深度不足。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