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施行的《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下称《条例》)针对涉老消费痛点作出多项制度安排。为帮助广大老年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涉老消费陷阱和圈套,守护老年人财产安全,近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联合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广东省(佛山市)银发消费教育家园(佛山开放大学)共同发布消费提示,梳理六类高发涉老消费问题,开展案例警示提醒。
案例提到的皆为典型的涉老消费场景。比如保健品消费,向来是老年人消费纠纷频发的领域,老年人特定的心理与需求,加上企业针对性的营销策略,乱象层出不穷,各种套路让人防不胜防。《条例》有关保健品消费的规定很有针对性,尤其是“无理由退货”这一条——“通过讲座、义诊、免费体验、上门推销卖保健品,不得虚构或夸大疗效;老人收到货起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商品完好,赠品一并退回)”,提供了解决消费纠纷很好的渠道。有了这一规定,就可以名正言顺及时挽回损失。
上述规定出台后,舆论评价颇为正面。对消费略有经验的人都知道,“无理由退货”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非常重要。“无理由退货”政策过去主要出现在部分电商平台,很大程度上塑造了今天人们的消费习惯。从实践情况来看,这种规定是有利于活跃消费市场的。而对于老年人群体而言,“无理由退货”显得更为重要,不仅可以改善消费体验,以相对低成本的方式解决消费纠纷,更重要的是,能让老人免于被诱导冲动消费甚至被骗。
如果能用好这样的规定,那么过去保健品常见的那些营销策略,面对“无理由退货”这一硬性规定,恐怕不少要失效。在《条例》落地后不久,有关部门即向老年人发出消费提示,势必能扩大上述规定的社会知晓度,接下来能发挥多大作用,还有待消费者反馈。值得警惕的是,针对这样的规定,保健品营销人员可能会有所应对。比如,在完成交易后,利用各种手段造成已经使用无法退货的结果,这也提醒老年人,即便制度层面更有保障,也要学会相应的消费技巧,多一些防范,才能做好自我保护。
消费提示涉及的其他案例也很常见。比如“零团费”“超低价”旅行团,提示建议消费者报名前查旅行社资质,合同写清行程、购物点、自费项目等,不交“年龄附加费”。针对理财领域的“坑老”现象,比如以返息方式诱导养老预收费,还有各种保险消费陷阱——有的老人明明去银行存款,结果买了“更划算”的理财险,消费提示都给出了明确指引。应该了解什么,消费应该遵循何种流程,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消费提示多处提到“询问子女意见”,这也是过去涉老消费经常被提到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