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助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强化人工智能的就业创造效应、构建就业友好型人工智能升级路径、提升劳动者数字素养和就业能力等六个方面提出18项主要任务。
在强化人工智能的就业创造效应方面,《意见》首先提到,拓展新兴领域人工智能就业新空间。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鼓励东部地区布局人工智能核心产业,引导中西部地区因地制宜承接数据标注、智能终端制造等上下游产业,加快形成人工智能领域就业新增长点。加快培育智能原生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范围,创造更多就业新岗位新机会。
《意见》提出,创造人工智能领域就业创业新模式。发挥好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按照市场化方式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企业创新发展。
《意见》同时提到,加快开发人工智能领域新职业。围绕人工智能场景培育和大规模应用,加快开发新职业、发布新职业标准,扩大数字化管理师、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人工智能训练师等新职业新工种需求。
在构建就业友好型人工智能升级路径方面,《意见》提出,挖掘传统领域人工智能就业潜能。发挥人工智能助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作用,引导在工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和农业数智化转型升级中更好推行人机协作模式,挖掘传统领域数智化就业机会。
《意见》特别提到,减缓人工智能应用就业替代影响。发挥人工智能在改善就业环境、提升职业安全水平、提高工作质效等方面的作用,优先在劳动力紧缺、环境高危等岗位推广应用。稳慎把握人工智能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应用的范围、力度、节奏,尽可能减少对从业人员的冲击。
在提升劳动者数字素养和就业能力方面,《意见》提到,协同培养人工智能创新型人才。鼓励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加快动态优化学科专业设置,超常规布局人工智能领域急需学科专业,加强相关交叉学科专业建设,增加人工智能“微专业”布点,实施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更多人工智能复合型人才。
在推动人工智能赋能高品质就业政策服务方面,《意见》提到,运用人工智能助力就业政策落实。探索构建政策落实智能识别机制,分析服务对象特征,智能推送就业政策,提升“政策找人”质效。加强人工智能在就业政策评估、资金管理、宣传解读和咨询等方面的应用。
除了上述几个方面,《意见》在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提到,优化适应人机协同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针对人机协同等社会分工新特点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研究,健全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督促企业依法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合法权益。规范人工智能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应用,依法治理因滥用算法等造成的就业歧视、虚假招聘、侵犯隐私权休息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意见》提到,完善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制度。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灵活性、包容性,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积极用好人工智能发展红利,更好保障就业和改善民生。
人工智能发展对就业的替代效应局部正在显现,制造业流水线工人、文书助理、初级会计等职位受冲击影响较大,供需错配的结构性矛盾愈发凸显。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公丕明此前在《学习时报》撰文指出,当前,我国就业制度与政策体系的优化进程滞后于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难以对人工智能引发的就业生态系统性重塑进行前瞻有效地应对。
公丕明表示,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这导致劳动者在社会保障及职业安全等方面的权益保障存在缺失;同时,算法管理的广泛应用也带来了工作强度与绩效评估的公平性质疑,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制;第二,就业风险的综合治理机制存在短板,对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岗位替代、技能过时等风险的监测、评估、预警及快速响应机制尚未健全,跨部门协同的监管体系尚不完善,难以对结构性失业风险进行早期干预。
公丕明提到,接下来要激发人工智能技术的就业创造效应,探索促进就业的新增长方式和增长点。注重培育人工智能、机器人制造等新兴产业,通过加大投资支持、落实研发激励与税收优惠等措施,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拓展就业增长点。
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十五五”时期,稳就业仍面临一定挑战。在结构性矛盾方面,传统代工厂的岗位缩减,而人工智能、绿色经济等领域需要的人才增多。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也给就业带来了一定的挑战。接下来,要围绕AI来创造就业,在AI上下游探索增加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