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报中证网讯(殷浩楠龚梦泽)10月20日,工信部就《汽车数据安全要求》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覆盖数据隐私、灯光安装、车载广播以及两类泊车系统。草案对车灯能否显示文字、拒绝隐私授权后能否使用车辆功能、遥控泊车能离车多远等作出具体规定,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2月19日。
智驾“小蓝灯”和个性化灯语拟受到明确约束。灯光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不具备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禁止安装自动驾驶标志灯,标志灯专用光色统一为蓝绿色,亮灭应随自动驾驶系统激活、退出自动完成,禁止手动开关。除发光徽标外,灯具各功能不得显示文字,点亮后的图案不应构成具有表情含义的人脸、动物面部或其他拟人化图形。
拒绝隐私授权,不应影响开空调、座椅加热等功能。《汽车数据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提出,除用户自主设定或规定的例外情形外,车辆应默认不收集个人信息;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收集或撤回同意,拒绝提供无需个人信息的基础功能。基于个人同意申请授权时,用户拒绝后,除切换未经告知授权的账户、系统重置等情况,48小时内不得再次主动申请。
使用泊车辅助时分心,可能触发功能禁用。《智能网联汽车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提出,一次车辆启动周期内,若因驾驶员视线脱离,在30分钟内触发3次升级的视线回归提示,系统退出本次运行后,相关泊车辅助系统应禁用至少30分钟。近距遥控泊车则要求持续操作终端,操作中断、连接断开或超出规定距离应立即停车;操作距离不超过10米,系统能确保终端与车辆之间无视线遮挡时,可放宽至15米。
针对L3、L4级自动泊车,另一份草案要求系统识别成人、儿童、幼儿及突然出现的障碍物等碰撞风险,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乘用车系统按规定场景测试时,还应具备80秒内泊入目标车位的能力;L4级自动泊车过程中,乘客请求停车,系统应使车辆安全停下。
车载收音机也拟明确为配置要求。《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系统》征求意见稿提出,载客、载货车辆应装备相应接收系统,具备搜索电台功能并支持FM广播,AM广播为可选功能。这意味着,车载无线广播接收能力不能仅以联网音频应用替代。上述要求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