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10-20 16:09:59 股吧网页版
科创债ETF之后,首批场外指数基金开闸!东吴、摩根士丹利、博道、淳厚、圆信永丰、中海、泰信、汇安、苏新、恒生前海等10家公募获批
来源:中国基金报

  【导语】首批10只科创债场外指数基金获批,中小基金公司再迎“精准滴灌”

  中国基金报记者闫军

  中小基金公司再迎产品利好。

  中国基金报记者从业内获悉,首批10只科创债场外指数基金已于近日获批,东吴基金、摩根士丹利基金、博道基金、淳厚基金、圆信永丰基金、中海基金、泰信基金、汇安基金、苏新基金、恒生前海基金等基金公司拿到首批科创债指数基金发行资质。

  在业内看来,低利率时代,债券收益率中枢下移,主动管理获取超额收益的难度不断加大,固收被动投资时代到来,2025年7月、9月两批头部大厂科创债ETF相继上市,截至10月19日,全市场24只科创债ETF最新规模达到3695.78亿元,今年7月以来获得近420亿元资金净流入。

  科创债场外指数基金也进一步丰富了相关产品的供给形式,为投资者通过场外渠道参与科创债投资提供了更多选择。对中小基金公司而言,这既是完善固收产品布局的机会,也是深化渠道合作、拓展客户服务的重要抓手。能否将产品获批转化为长期发展动力,仍取决于后续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和持续运营能力。

首批10只科创债场外指数基金获批

  在24只科创债ETF上市即将满一年之际,9月4日,10家基金公司上报了科创债场外指数基金产品。产品上报一个多月,相关产品获得监管批复。

  具体来看,此次获批的10只科创债指数基金分别跟踪3只指数。

  一是跟踪“上海清算所AAA科技创新债券指数”,东吴基金、淳厚基金、恒生前海基金等3家基金公司获批相关产品。该指数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样本券包含科技创新企业发行或募集资金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AAA信用评级、待偿期5年以内的科创票据及债券等。

  二是跟踪“中债-AAA科技创新债券指数”,包括摩根士丹利基金、圆信永丰基金、中海基金、泰信基金、汇安基金、苏新基金等6家基金公司获批了跟踪该指数的基金。该指数市场覆盖范围涵盖银行间+交易所全市场,债券品种更丰富,成份券流动性较好,市场代表性较强。

  有基金公司透露,中债AAA科技创新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司产品线完善以及客户的合作意向角度看,具有布局价值。

  三是博道基金获批跟踪“中债-高等级科技创新及绿色债券指数”,据介绍,该指数隶属于中债总指数族系,成份券由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科技创新主题债券和绿色债券组成,信用债部分要求主体或债项评级AAA、中债隐含评级AA+及以上。

图片

中小基金公司在产品注册上获精准“滴灌”支持

  此次上报获批科创债场外指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均为中小基金公司,体现了监管对中小基金公司的支持。

  对于中小基金公司而言,这是差异化发展的关键。有基金公司表示,借助此次科创债基金获批,将扎实做好产品发行与后续运作准备,围绕标的指数特征、投资范围和风险收益特征,明确产品定位。在运作过程中,强化信用风险管理、流动性管理及跟踪偏离控制,夯实产品长期运作的基础。此外,也将首发与持续服务统筹考虑,做好定期运作解读和客户陪伴,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服务质量。

  今年6月,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6陆家嘴论坛上表示,推出支持中小基金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的一揽子措施。坚持分类监管、突出特色,在产品布局、业务准入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积极支持中小基金公司差异化发展。

  围绕中小基金公司最为迫切的生存难关,监管在产品布局与业务准入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其参与创新业务试点,在细分赛道实现弯道超车。

  首先是重启摊余成本法债基上报,产品上报节奏紧锣密鼓。8月14日,百嘉基金、贝莱德基金、路博迈基金等15家中小基金公司率先申报摊余成本法债基,首批产品在9月2日获批,陆续进入发行。

  9月11日,再有汇泉基金、博远基金、东方阿尔法基金等13家基金公司上报该类基金。

  10月8日、9日,财信基金、金元顺安基金、金信基金等16家中小基金公司上报摊余成本法债基。

  短短两个月内,累计上报的三批摊余成本法债基已达44只。其中,财信基金、泉果基金、红土创新基金等十余家机构已触及“原则上最多申报两只”的上限。

  从摊余成本法债基到科创债场外指数基金,中小基金公司相继获得政策倾斜。不过,“打铁还需自身硬”,不少公司坦言,发行压力不小,有基金公司表示,权益产品考验基金公司的投研实力,而债券产品则考验渠道能力,将以布局固收产品的机会,深化渠道合作,积极拓展客户服务。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