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10-20 02:34:40 股吧网页版
金融监管总局局长丁向群:切实提升监管有效性防控金融风险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秦燕玲

  10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局长丁向群在参加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开幕式时表示,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必须深化监管改革,全面强化“五大监管”,以严密有效的监管筑牢金融安全屏障,以金融之稳助力全局之安。同时,丁向群强调,要加力推动改革转型,不断优化机构布局、大力规范市场秩序、持续提升金融服务适配性。

  她透露,金融监管部门将研究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机构有所为、有所不为。在保障基础服务、立足承载能力、保持适度竞争的原则下,因地制宜推进中小机构减量提质,更好适应金融供需格局变化。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丁向群在开幕式上首先提及要切实提升监管的有效性。

  “提升监管有效性是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也是完善中国现代金融治理体系的内在要求。”丁向群指出,当前,中国银行业保险业运行整体平稳,大型机构经营稳健,中小机构改革化险有序推进,风险总体可控。

  不过,金融风险具有隐蔽性、复杂性,要切实增强风险防控的前瞻性、精准性。丁向群指出,一方面要聚焦重点领域,打好风险化解主动仗;完善处置机制,充实化险资源,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方式,稳妥处置高风险机构,推动风险持续收敛。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协同联动,消除监管空白;会同各方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强化对跨地区跨部门和新业态新产品金融活动的监管,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着力实现全覆盖、无例外。

  近年来,中国金融法治建设进入快车道,金融法、银监法、保险法等立法修法工作加快推进。从最新进展看,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已于今年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金融法草案今年6月23日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则自9月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践行法治的关键,在于建制度与抓执行并举。”丁向群强调,一方面,围绕不同类型机构防风险强监管需要,以及机构与第三方合作、网络安全等新情况新问题,加快补齐短板,扎牢制度防火墙。另一方面,严肃查处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关键人、关键事、关键行为,强化刚性约束,增强震慑效应,让监管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随着金融业运行环境、结构特征和风险形态发生深刻变化,丁向群认为,监管能力水平也必须与时俱进。要注重源头防控,健全监测预警响应机制,优化分类分级监管,做实强制性早期纠正,实现全过程全链条持续监管。注重靶向发力,坚持“实质重于形式”,规范股东行为和高管履职,加强关联交易、大额投资授信等穿透监管。注重科技赋能,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丰富工具箱,打好“组合拳”,不断改进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质效。

  推进中小机构减量提质是一段时间以来监管工作的主线之一,对此,丁向群指出,要在保障基础服务、立足承载能力、保持适度竞争的原则下,因地制宜推进中小机构减量提质,更好适应金融供需格局变化。对于其他各类机构,她认为,要立足功能定位、管理能力和比较优势,把握好业务边界,做到各司其职、各展所长。

  “金融监管部门也会研究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推动机构有所为、有所不为。”丁向群称。

  丁向群提到,近年来,通过实施“报行合一”、开展专项治理等,整治无序竞争取得积极成效。无序竞争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需要保持定力、持续发力。特别是强化理念纠偏和行为纠治,督促机构摒弃规模情结,严肃治理不合规营销行为,严厉惩治金融“黑灰产”,真正把竞争的红线划出来,把经营的规矩立起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