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对涉华布洛芬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财联社
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2026年10月15日发布第ADC78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美国的布洛芬(Ibuprofen)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8.71%、美国涉案产品税率为7.77%。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个月。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2916.3910。预计本案终裁将于初裁发布之日起180日内作出。2026年7月25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美国的布洛芬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