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10日电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10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成效”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司长徐乐夫在发布会上表示,建立并严格落实简易案件“双二十”的内部时限要求,简易案件审查效率不断提升,简易案件平均审查时间从2014年的39.9天缩短至今年以来的18.6天,大幅降低了企业投资并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徐乐夫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始终坚持监管为民理念,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始终坚持“放得活”与“管得好”并重,持续在发现问题“准”和审查程序“快”上下功夫。2026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收到申报489件,审结440件,其中附条件批准3件,禁止1件,另对5起经营者集中提出竞争关注,有力防范市场垄断行为,维护好市场公平竞争,同时对没有竞争问题的案件加快放行,平均审查时间29.8天,高效服务企业投资并购。
徐乐夫表示,《反垄断法》提出,要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制度,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是落实《反垄断法》分类分级审查要求的重要举措,其核心是把不太可能产生竞争问题的案件分流至快速审查通道,让交易在更短时间内获得审批,服务企业投资并购,同时让有限的行政资源聚焦重点案件,确保审查质量,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简易案件审查制度创设于2014年,至今已实施了十二年。为进一步优化完善这项制度,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开展了相关回顾与评估工作,通过发放问卷、调研座谈等方式听取专家、企业、律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等多方意见。从调研和评估情况看,大家对简易案件审查制度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繁简分流效果明显。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明确制度规则,适用简易案件程序获批的案件数量大幅提升,2014年获无条件批准的简易案件数占全部无条件批准案件数的49.2%,到今年以来已增长至88.8%,绝大多数并购交易通过简易案件审查获得了快速放行。二是审查效率明显提升。建立并严格落实简易案件“双二十”的内部时限要求,简易案件审查效率不断提升,简易案件平均审查时间从2014年的39.9天缩短至今年以来的18.6天,大幅降低了企业投资并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是申报材料合理精简。相对于非简易案件,简易案件需填报的信息事项从53项减为44项,2024年进一步简化至38项,有企业测算,简易案件平均申报成本较非简易案件降低了50%以上。四是透明度显著增强。制度建立之初,按季度发布无条件批准案件列表,2019年起开始每周发布,及时向市场释放交易获批信息。2025年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业务系统增设简易案件公示表查询功能,方便企业检索过往简易案件信息。五是央地协同效能提升。2022年启动了简易案件委托审查工作,截至今年9月,受委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承担了65.8%的简易案件审查。同时,地方合规指导不断深入,更贴近企业服务投资并购。今年委托审查队伍又新加入辽宁省、浙江省和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审查效能将进一步提升。
徐乐夫指出,在快速放行没有竞争问题的简易案件同时,对申报人申请适用简易案件程序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简易案件适用情形的,依法转为非简易案件。近三年,非简易案件中约有18.4%是由于不符合简易案件情形而转为非简易案件审查的。
徐乐夫称,本次回顾与评估过程中,收到很多关于完善简易案件审查制度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将认真研究这些意见建议,持续完善分类分级审查,提升经营者集中审查效能,支持企业依法投资并购,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