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10-09 17:02:09 股吧网页版
跨省经营、违规套取费用!长安保险被罚
来源:大河财立方

  【大河财立方消息】10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涉及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安保险)两分支机构被罚。

  其中,因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长安保险上海市分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因违规套取费用、编制虚假报表行为、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长安保险上海市青浦支公司被罚款20万元。

  此外,时任长安保险上海市青浦支公司负责人迟豪骏被警告并处罚款2.7万元。

  长安保险成立于2007年9月,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十部委共同支持组建,注册资本32.5亿元,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建筑工程、环境保护等专业责任险领域建立起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

  2015年,长安保险大举布局融资型保证保险业务,其中便包括P2P网贷履约保证保险。2016年至2018年,P2P行业集中爆雷,作为最终兜底方的长安保险首当其冲。长安保险2018年净亏损18.33亿元,2023年亏损扩大至7.67亿元,年末净资产降至-8.63亿元。此后,长安责任保险再未更新偿付能力报告,至今已有两年多。

  2026年6月30日,由国元金控牵头、联合多家安徽省属国资平台与合肥市属国资国企筹建的中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安财险)获批设立,7月2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40亿元;8月28日,安徽金融监管局批复同意中安财险受让长安保险全部保险业务,长安保险的业务承接与风险处置安排正式落地。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