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购房人在签订贷款合同时 同步授权银行代为办理贴息
来源:财联社
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95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政策在具体实施方面有哪些安排?
贴息是一项重要的财政金融协同政策工具。近年来,我们指导地方和金融机构持续探索优化,健全横向协作、纵向贯通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策操作便利性。此次组织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重点把握以下方面:
第一,经办银行全覆盖,方便贷款“就近申”。考虑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点多面广,为便于广大居民家庭就近贷、就近享,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全部银行,都可以按规定经办居民购房贷款贴息业务。
第二,贴息优惠自动达,让老百姓“省心享”。购房人按照正常信贷流程在银行办理贷款,只需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同步授权银行代为办理贴息。银行自动识别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按月收息时,自动计算并扣减对应的贴息金额。借款人正常还贷,贴息优惠会直接体现在每期还款金额里。银行将通过手机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及时告知贴息享受情况,让借款人“心里有数”。
第三,管理链条更精简,让流程“高效办”。老百姓要省心,组织实施就得顺畅。对于首套住房认定、房屋面积、房屋总价、贷款金额这些要素,银行在审批放贷时已经掌握。为简化操作流程,本次政策明确,经办银行负责审核贴息资格,有关部门适时组织联合抽查。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加强与经办银行协同配合,做好贴息资金保障;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做好房地产信贷管理,强化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协同联动,指导督促经办银行做好贷款发放和贴息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密切跟踪政策实施进展,力求操作最简便、群众少跑腿,推动政策效应充分释放,群众尽早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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