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9-18 23:15:29 股吧网页版
“莲香楼商标争议”二审维持原判!广州老字号公司回应
来源:南方都市报

  9月17日,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对该公司起诉两家运营莲香楼酒楼的公司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即两家被告公司被认定虚假宣传,需赔偿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200万元,同时不得在其运营的莲香楼酒楼使用“中华老字号”“百年经典”等宣传语。

  

4032x2430_6aace85c903cb.jpg?X-Amz-Conten

  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

  该案源于莲香楼商标授权方式争议: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为首个被授权使用莲香楼商标的企业,至今已经营20年,2020年,莲香楼商标所有权人在未与之沟通的情况下,将莲香楼商标授权其他企业,并于近年开出多家莲香楼酒楼。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对此不满,并多次将商标所有权人与被授权企业诉至法庭。双方争论焦点为商标授权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关于商标“独占许可”的主张已被广东高院等多个法院驳回。

  目前,莲香楼商标所有权人为广州老字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广州国资管理集团旗下老字号品牌运营平台。

  针对二审判决一事,9月17日,广州老字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方面回应南都湾财社记者,该司已发布相关声明,声明显示,广州老字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是莲香楼品牌权属方和注册商标的合法权利人,相关商标授权合法有效。

  一审及二审均判两家被告公司赔偿200万元

  且不能使用“中华老字号”“百年经典”等宣传用语

  两家被告企业分别为广州莲楼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莲楼公司)和广州百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百莲公司),天眼查显示,这两家公司均由广州枫盛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后者于2020年获得莲香楼商标的授权许可,并在得到授权后开出莲香楼酒楼。

  南都此前报道,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于2023年将莲楼公司和百莲公司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5年法院一审判决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胜诉,莲楼公司和百莲公司因使用“中华老字号”等宣传用语,被认定为虚假宣传,需赔偿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200万元。一审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表示,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承接经营莲香楼已十几年之久,公司经营与百年老店的历史融为一体,对“莲香楼”字号享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合法权益。

  换言之,莲楼公司和百莲公司虽然获得商标授权可以开设莲香楼酒楼,但不应使用“中华老字号”“百年经典”等宣传语。

  一审获胜后,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继续将百莲公司和莲楼公司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要求改判两家被告企业赔偿600万元,该案于2026年9月7日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即驳回了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莲楼公司和百莲公司的上诉请求。

  南都湾财社记者获取的二审判决书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百莲公司和莲楼公司虽然有权在餐饮茶楼服务上使用多个莲香楼图文商标,但并非承继“莲香楼”老字号的权利义务主体,这两家公司在宣传过程中使用“中华老字号”“百年老字号”“始创于SINCE一八八九1889”等表述,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其为承继具有百年历史的莲香楼品牌的权利义务主体,构成虚假宣传。这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基本一致。

  

图片

  二审判决书截图。

  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仍寻求“独占许可”

  该主张已被广东高院等多份裁判文书审理并驳回

  9月17日,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除了宣布二审判决结果,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嘉盈还表示,该公司近期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反映市面部分莲香楼月饼品质不如以往,消费者误以为该部分月饼为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委托代加工生产,何嘉盈表示,该公司月饼均为自产自销,不存在委托代加工的情况,并建议消费者认准该司生产信息和“中华老字号”标识。

  此外,何嘉盈表示,部分电商平台的莲香楼店铺,并非该公司运营,却宣传“始于1889年”,涉嫌虚假宣传。何嘉盈称,对此类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的行为,该司将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保护老字号信誉。

  目前,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由广州市西关世家园林酒家有限公司(下称“西关世家”)持股99%,广州市荔湾区国资委持股1%。2006年,西关世家收购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99%的股权,开始经营莲香楼酒楼,商标所有权则归属广州市国资委,不过当时并未明确莲香楼商标是否为独占许可,这为后续争议埋下伏笔。

  现实是,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多年寻求“独占许可”未果,而莲楼公司和百莲公司已开出数家莲香楼酒楼,广州老字号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广州老字号公司)近年也委托其他工厂生产莲香楼月饼,这直接对其造成冲击。该公司关于莲香楼商标独占许可的主张已被广东高院等多份裁判文书所审理并驳回。

  

图片

  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运营的莲香楼酒楼。

  “如果说(广州老字号公司)产品质量把控做得不好,也会波及到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政府重视了,我们可以坐下来重新谈,看看怎么合作共同维护好莲香楼品牌,看他们是否愿意回归到让一家企业经营莲香楼商标。从目前来看,我们更多是看到双方越走越远,造成今天这个状态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广东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温旭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

  何嘉盈向南都湾财社记者透露,根据该公司近年与广州老字号公司签署的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不得在电商平台开设“莲香楼旗舰店”“莲香楼官方旗舰店”“莲香楼专卖店”“莲香楼奥莱店”等7个名字的店铺。

  这意味着,目前在电商平台的多个莲香楼店铺,分别由不同的企业经营。“我们开店有困难,但是(广州老字号公司)授权的销售商就可以大肆开旗舰店,虽然他们获得了品牌的授权,但不代表他们卖的是大家记忆中的老味道。”何嘉盈表示。

  广州老字号公司:

  公司既有权自行经营

  亦可依法对外开展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在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前一天,9月16日,广州市广州老字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声明。声明显示,广州老字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莲香楼”品牌权属方和注册商标的合法权利人,商标权属清晰,该公司既有权自行经营,亦可依法对外开展合作。

  广州老字号公司表示,该公司许可他人使用“莲香楼”商标,相关商标授权合法有效。目前法院的生效判决认定该公司系以普通许可方式授权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使用“莲香楼”商标。

  此外,广州老字号公司表示,凡产品包装标注商标持有人为“广州老字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出品的,均属公司商标授权体系内的合法授权产品。广州老字号公司表示,对于捏造、散布、转载、传播涉及“莲香楼”品牌及公司产品的不实信息,损害公司合法权益及品牌声誉的行为,公司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媒体报道,广州老字号公司发布该声明系因有消费者近日投诉买到的莲香楼月饼并非广州市莲香楼有限公司生产,质疑是否是假货。广州老字号公司还在声明中表示,2025年,广州老字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启动“莲香楼传承项目”,联合传承人成立“莲香楼研发实验室”,从品牌保护、品质提升到文化传播,持续推动莲香楼品牌的守正创新和健康发展。

  

图片

  针对此案二审判决结果,广州老字号公司方面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公司的官方立场以该声明为准,该声明就商标权属、授权体系、产品辨别方式及公司立场作出了完整说明。此前,该公司针对该案一审判决曾回应南都湾财社记者称,会依照法律程序来妥善处理。

  广州老字号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是广州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的老字号品牌运营平台。目前,广州老字号公司持有莲香楼、泮溪、北园、大同、回民饭店、太平馆、惠如楼7个老字号以及南园、菜根香、华北饭店、广饮、大三元5个老品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