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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9-16 15:35:10 股吧网页版
商标被指易误会指代原料的蓝芩喉糖:品牌称系食品无治疗效果
来源:南方都市报

  近日,王一博代言的蓝芩喉糖被曝出“蓝芩”为注册商标,配料表不含“板蓝根”“黄芩”等,网友质疑其“涉嫌虚假宣传”。品牌方随后回应称“蓝芩”并非指代产品原料。9月16日,蓝芩品牌客服向南都N视频记者表示,“喉糖是普通食品,没有治疗效果。”南都记者注意到,蓝芩所属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曾因违反《反垄断法》被罚7.64亿。

  9月12日,扬子江药业旗下蓝芩品牌官宣王一博出任全球品牌代言人,代言范围为蓝芩喉糖。随后,有网友指出蓝芩喉糖包装标注“蓝芩开创者”,但配料表并未含有“板蓝根”“黄芩”等药材,质疑该产品“虚假宣传”。还有网友表示,自己误以为蓝芩喉糖是蓝芩口服液的“喉糖版”。

  9月14日,蓝芩品牌发布声明称,“蓝芩喉糖属于普通食品,产品所使用胖大海、甘草、金银花、桔梗、栀子、余甘子、青果、罗汉果,均列入国家卫健委药食同源目录。”

  对于品牌宣传用语争议,蓝芩在声明中表示,“蓝芩开创者、品牌始于2000”为品牌历史定位表述,“蓝芩”是扬子江药业集团合法注册商标,并非指代产品原料,请勿刻意混淆普通食品蓝芩喉糖与药品蓝芩口服液两个独立品类。

  9月16日,蓝芩品牌客服人员向南都记者表示,“喉糖是普通食品,没有治疗效果。”该客服提供了蓝芩喉糖配料表,对于其中未出现“板蓝根”“黄芩”等问题,该客服表示,“蓝芩只是我们的品牌名。”

  官网信息显示,扬子江药业集团创建于1971年,是科技部命名的全国首批创新型企业,总部位于江苏省泰州市。企业主要产品中西药并举,拓展生物药、医疗器械、大健康业务,部分产品出口至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

  在扬子江药业集团官网产品分类中,蓝芩喉糖分属于“大健康产品”,而蓝芩口服液则分属于“中药”。

  南都记者注意到,这并非扬子江药业集团首次陷入舆论风波。2015年至2019年,扬子江药业集团在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地区)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下发调价函、口头通知等方式,与药品批发商、零售药店等下游企业达成固定药品转售价格和限定药品最低转售价格的协议,并通过制定实施规则、强化考核监督、惩罚低价销售经销商、委托中介机构监督线上销售药品价格等措施保证该协议实施。

  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扬子江药业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254.67亿元3%的罚款,计7.6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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