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9-16 01:26:39 股吧网页版
严格履行自律、服务、传导职责
来源:期货日报网 作者:中国期货业协会

  2026年9月11日,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制定《关于实施〈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实施公告》)作为配套实施规定。本次《办法》修订是期货行业监管制度体系的重要升级,是强化期货公司监督管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纲领性制度安排。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将认真落实《办法》要求,严格履行自律管理职责,深化行业对《办法》的理解和认识,扎实推动《办法》落地,引导期货公司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切实有效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

  深刻认识《办法》修订的重要意义

  《办法》修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稳步发展期货、衍生品,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4〕47号)对加强期货公司全过程监管提出明确要求。

  《办法》修订是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相关规定的制度保障。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相关要求,《办法》修订系统完善了期货公司监管的主要制度规则,对强化期货公司监督管理、规范期货公司行为、防范期货公司风险、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办法》修订是顺应行业新形势、完善监管制度体系的现实需要。本次修订立足期货行业实际,系统吸收近年监管实践与风险处置经验,鲜明树立强监管、防风险导向,着力引导期货公司聚焦主责主业、优化业务布局,充分发挥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为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准确把握《办法》修订传递的监管导向

  本次《办法》修订,在认真总结监管经验、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立足行业监管和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强化期货公司全过程监管,防范期货公司风险,引导期货公司聚焦主责主业、错位发展,促进期货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业务准入管理。《办法》要求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咨询业务、期货做市交易业务、期货资产管理业务、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并分别明确了申请增加业务的注册资本和净资本要求,以及风险监管指标、公司治理、业务实施、人员配备等方面所需满足的条件。

  二是加强对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监管。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划定股东负面条件清单,强化股东说明、报告等义务,提高期货公司股权透明度。通过压实股东、实际控制人责任,从源头防范因股东资质缺陷、股权乱象引发的经营风险,实现对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穿透式监管。

  三是严格对期货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管理。通过加强备案管理,明确子公司设立负面条件及层级限制,压实期货公司在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集中管理责任,强化期货公司对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管控义务。

  四是完善期货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安排。要求期货公司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自有资金投资行为等,提升期货公司规范化运营水平,优化行业治理生态。

  五是健全业务规则制度。坚持客户利益优先原则,完善覆盖期货公司利益冲突防范、客户资产保护、业务营销规范、信息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展业行为准则,统一监管要求。针对期货资产管理业务“含期量”作出相应安排。

  六是全面加强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条款,丰富监管执法和监督手段,强化信息公示,督促期货公司牢固树立风险底线思维,严格执行《办法》要求。

  认真履行协会自律、服务、传导职责使命

  协会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牢牢把握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积极主动发挥“自律、服务、传导”自律管理职能,扎实做好制度完善、行业引导、客户保护、从业人员管理等自律管理工作,推动《办法》各项监管要求平稳有序实施,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期货力量。

  一是加强全行业学习培训,深化行业共识。开展《办法》培训解读工作,引导期货公司和从业人员全面、准确理解本次《办法》修订的监管导向和执行要求,强化合规发展共识,系统梳理内部制度规则,尽快着手各项工作准备,推动《办法》相关规定落实落地。

  二是深化行政与自律协同联动,实现平稳过渡。持续加强期货资产管理、期货做市交易和衍生品交易等业务的自律管理,督促行业按照《实施公告》要求,妥善做好相关业务过渡安排。坚持行政监管与自律管理有效衔接、协同配合,确保各项规定执行到位。

  三是完善自律规则体系建设,细化规范性要求。积极发挥自律管理贴近市场、灵活高效优势,强化补位、前瞻作用,探索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自律管理制度。围绕期货经纪、期货交易咨询和衍生品交易等重点业务领域,进一步优化制度供给,引导公司规范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四是抓实交易者权益保护,夯实市场根基。推动交易者保护理念嵌入业务全流程,督促期货公司和从业人员严格恪守商业道德和执业行为准则,自觉规范展业行为,稳步提升客户服务质效。畅通投诉举报与纠纷调解渠道,高效化解市场矛盾,切实维护交易者合法权益。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