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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9-09 11:22:20 股吧网页版
上海“免费生娃”新政 这些注意事项不可不知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邹臻杰

  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经济负担,打造生育友好型城市,上海再发新政。

  日前,上海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围绕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异地生育等重点环节,出台一系列普惠性、减负型保障举措,实现合规生育医疗费用个人“无自付”。《通知》将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新政》有几大亮点,首先是产前检查有“4500元定额补贴,超额费用全额兜底”。

  具体来看:上海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的生育妇女,在上海市内的定点医院产科门急诊就医可直接刷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从建立孕期“大卡”起至产后42天复查,纳入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包的42项围产检查项目,先使用每人4500元生育医疗费补贴额度;额度用完后,剩余费用全部由生育保险全额承担。服务包以外的诊疗费用,按职工医保政策正常报销。

  上述服务包则涵盖:门诊诊查、胎心监护、NT筛查、大排畸彩超、糖耐、甲状腺功能、B族链球菌筛查等全套必备产前检验检查,覆盖早中晚全孕期基础保健需求。

  “一方面,直接刷卡结算可以使孕妈(包括外地孕妈)在流程、操作上更简便,不需要再去医保部门办理;另一方面,过去一些项目由于自费,孕妈不一定会选择检查,但此次新政的产前检查‘无自付’这项,可以有效增加检查人数,在早期就能筛出疾病,提高胎儿质量。”沪上一位妇儿三甲医院临床专家告诉第一财经。

  其次是住院分娩“政策内费用全额报销,生育费用无压力”。

  新政明确:参保妇女妊娠满7个月后(早产除外)至产后42天内,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产科入院,分娩后从产科出院产生的政策内住院费用,如分娩镇痛、产程管理、阴道分娩、剖宫产等,全部由生育保险支付;妊娠7个月以上流产,视同分娩享受同等报销标准。因其他病症产生的住院开支,仍按职工医保相关规定结算。

  但上述临床专家提醒,不是所有费用都能无自付。超出“服务包”的检查、药品,按照生育妇女所参加的医保类型,医保和个人按比例分担。“住院无自付”,仅针对分娩那一次住院。类似孕期生病保胎、其他疾病等情况属于普通住院,需按照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正常报销。

  再次是异地生育“跨省同标准保障,额度合并统一结算”。

  此次新政明确,异地生育参保人员在外省市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服务包检查费、合规分娩住院费,也能纳入上海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其中,产前检查费用先在4500元/人补贴额度内列支,额度用完后由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本市与异地额度合并统计,实现费用应报尽报。

  进一步来看,参保人员在外地定点医院产检和住院分娩,可以刷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按参保的医保类型正常结算。“服务包”内由统筹支付的费用,在每人4500元补贴额度内抵扣;额度用完之后,按参保的医保类型正常报销,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规定支付。

  但相关人士也提醒,目前,全国跨省异地结算系统暂不支持生育费用直接结算,符合条件的异地住院分娩的产妇,可按规定在生育后到医保经办窗口线下申请补差。

  此外,新政也对保障扩围即“延伸到未就业配偶”,余额申领即“补贴额度有结余,产后可领剩余资金”等方面做出了具体安排。

  “现阶段上海孕妈高龄比例增加,大家对提升医疗费用保障的期望越来越高。出台新政实际上是为了回应大家的需求,实实在在减轻生育家庭在产检、分娩上的医疗开销。”上海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外,新政相关执行细则也正在抓紧制定,医保经办机构将在后续及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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