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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15 05:44:49 股吧网页版
摊余成本法债基再度“开闸” 中小型公募获重点扶持
来源:上海证券报

  8月14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官网显示,15家基金公司已经上报新一批摊余成本法债基。此次上报的摊余成本法债基为63个月封闭式的债券型基金,上报的基金公司主要包括朱雀基金、易米基金、国融基金、兴合基金、鹏安基金等中小型基金公司,同时还包括了贝莱德基金、路博迈基金、安联基金、联博基金等外资机构。

  所谓的摊余成本法,是一种金融资产估值方法,核心在于把资产的收益(如利息)按剩余期限平均摊销至每日。摊余成本法债基往往通过封闭式运作,并选择定期开放,且可以在监管规定框架内,对持有到期的债券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具有净值波动小、稳健增长的特点。

  “此前刚知晓新一批摊余成本法债基或将放开申报,就有好几家银行轮番来我们公司打听,确认我司是否参与本次申报。”有基金公司人士对上海证券报记者透露,后续可能还会有第二批产品上报,业内对此非常关注。

  业内人士认为,市场对于摊余成本法债基的关注基于两方面:一是因为这类产品可帮助机构匹配长久期负债端的需求,机构愿意牺牲流动性,去换取净值的平滑;二是过去这类产品的规模常常可以达到80亿元,对于基金公司扩大规模、代销机构增加基金保有规模都有较大的助益。此外,在经历了较长时期的“停发”后,摊余成本法债基也具有一定的稀缺性。

  据悉,此次摊余成本法债基或是支持中小基金公司健康发展的举措之一。在今年6月举行的陆家嘴论坛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要推出支持中小基金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的一揽子措施。坚持分类监管、突出特色,在产品布局、业务准入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积极支持中小基金公司差异化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摊余成本法债基再度开闸,是对中小型基金公司的实质性扶持。相关产品后续若顺利落地,有望为中小型基金公司带来可观的规模增量,缓解业务发展压力,为其深耕差异化赛道、培育自身特色业务留出更大空间。

  至于新一批摊余成本法债基重启后,其对债市可能造成的影响,格上基金研究员蒋睿表示,短期内该消息或利好债市,尤其利好中长久期信用债,支撑信用利差维持在低位。但对市场的整体推动力不宜过度高估,其影响也可能会受制于这一批产品的规模总量及不同基金公司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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