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答记者问时表示,要着力强化对新型业务的监管,其中提到要突出公平性原则,深化细化对高频量化交易的监管。
最近几年是量化交易在A股市场快速发展的时期。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有私募量化机构1800余家、公募量化机构200余家。其中,公募量化机构的管理规模已达到2.1万亿元。随着量化交易规模的快速扩张,其弊端也逐渐显现。
首先,量化机构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管理层发展机构投资者的初衷。管理层发展机构投资者的目的,是为了稳定市场,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尤其是近年来,管理层一直将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作为日常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但量化交易属于高频交易,本质上是一种高度投机的交易模式。而且量化机构往往成为市场集中抛售的重要力量,成为影响股市稳定的重要因素。
其次,量化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一方面,一些量化交易通过频繁挂单、撤单等方式干扰市场信号,容易对投资者形成误导;另一方面,其盈利往往来自于对市场短期波动的捕捉,在实际运行中,中小投资者往往处于相对不利的位置。
其三,量化交易存在操纵市场的嫌疑。部分量化策略每秒报单数百笔,每日报单数万笔,在特定时间内集中下单,容易形成资金与交易速度优势,因此这种交易方式本身就容易引发市场操纵方面的质疑。
也正因如此,深受量化交易之害的投资者呼吁加强对量化交易的监管,甚至要求取消量化交易,这也就不难理解了。管理层能够听取投资者的呼声,进而决定采取措施,深化细化高频量化交易监管,这是值得肯定的。那么,如何深化细化高频量化交易监管呢?笔者建议不妨参照国际市场上的成熟做法,对量化交易进行从严监管。
一是严格高频量化交易的认定标准。可将高频量化交易的认定标准从目前的每秒≥300笔或单日≥2万笔,降低到每秒≥15笔;同时明确禁止“幌骗”行为,规定每笔报单必须留存最低时间不少于50微秒,以防止极端瞬时撤单。
二是对高频交易账户的撤单比例作出规定。比如规定每个高频交易账户每秒撤单笔数不得超过15笔,每日撤单率不得超过15%,避免通过频繁挂单、撤单来误导市场和投资者。
三是对触发高频量化交易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目前A股市场对高频量化交易的监管相对宽松,量化机构即便触发监管指标,多以重点监控、警告、限制交易为主,真正处罚、取消交易资格的案例较少,追究刑事责任的更为少见。因此,要深化细化高频量化交易监管,就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对于触发违规情形的行为,应实施惩罚性处罚,处罚标准可参照操纵市场行为执行;对于情节严重者,不仅应赔偿投资者损失,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