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请审议,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成为工作任务,国家低碳转型基金首度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氢能与绿色燃料并列为新增长点……今年全国两会绿色低碳领域亮点频出,释放了哪些信号?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管理与政策研究所所长董战峰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生态环境法典出台后,企业要做好哪些准备?“碳排放双控”制度由“构建”变为“实施”,转变的分量有多重?国家低碳转型基金由谁出资?如何培育氢能与绿色燃料增长点?董战峰在专访中一一作答。
全面转向碳排放双控制度
《21世纪》: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未来五年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时期。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17%,这一目标达成是否有难度?
董战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17%”这一目标根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提出,并综合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国家能源安全以及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等多种需要来提出。
“十四五”时期,我国绿色转型展现新面貌,构建起了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1.7%,成为全球单位GDP能耗强度下降最快的国家之一,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超过1.3亿千瓦,建成了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等。这些发展成效为“十五五”时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17%的目标达成奠定了扎实基础。
为推动顺利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17%,我认为“十五五”时期需要做到,第一: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各类主体的激励约束制度体系。第二,扎实有效加快能源转型,以更大力度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第三,以新质生产力发展赋能绿色转型,以绿色转型催生新质生产力,增加产业的“含绿量”。第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交通运输、建筑、农业农村等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21世纪》:如何理解政府工作报告中“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的提法?会对企业产生何种影响?
董战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任务中,将去年“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的表述,转变为“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这样的表述变化说明,我国开始由过去的能源双控制度进入全面转向碳排放双控制度的新阶段,“十五五”时期碳排放强度降低将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核心约束,而碳排放总量控制则作为重要引导,为强度控制提供边界约束与协同支撑。
碳排放双控包含碳排放总量控制“绝对管控”指标和碳排放强度控制“相对管控”指标。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旨在建立健全覆盖地方政府、重点行业、企业、项目、产品等各类主体的激励约束制度体系,涵盖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
碳排放双控制度的全面实施将极大激励清洁能源的推广应用,推动企业尤其是高碳排放企业加速绿色低碳转型,为其能源结构优化、技术创新、管理水平提升等带来发展机遇。短期看,一些相关企业可能面临技术升级投入、设备更新投入、碳交易成本增加等压力。长期看,将有力有效推动行业企业降低能源使用成本、提升绿色生产效率、树立绿色品牌形象,并获得绿色信贷、税收优惠等政策补贴。
国家低碳转型基金由中央财政引导、市场出资
《21世纪》: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重点行业提质降本降碳行动,深入推进零碳园区和工厂建设”。将迎来哪些市场机遇?
董战峰:零碳园区和工厂已成为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载体。当前,国家首批52个国家级零碳园区已公布,覆盖全国所有省份,2027—2030年陆续建成。工业和信息化部明确2026年起遴选零碳工厂,优先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等行业突破。
深入推进零碳园区和工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拉动效应强,将带动重点行业领域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为能源结构转型、工艺技术革新、资金投入优化、管理服务创新等多领域带来发展机遇。在推动能源结构转型、促进源头减碳方面,将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以及储能技术、智能电网等的加速发展。在推动工艺技术革新、实现过程减碳方面,将对绿色生产、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领域相关企业带来新机遇。在提升碳管理水平、实现智能控碳方面,将为碳排放监测、碳交易平台等技术和服务商提供机会。在优化资金投入、助力全产业链减碳方面,将为绿色金融和ESG投资创造新业务增长空间。
《21世纪》: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将如何构成,谁来出资?绿色燃料培育有多大资金缺口?
董战峰:国家低碳转型基金为国家低碳转型引导型基金,释放了国家层面为绿色转型提供“长期资金”和“战略定力”的信号,体现了从“财政补贴”向“资本引领”的重大跨越。国家绿色基金模式将由中央财政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共同出资,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重点支持新能源、高碳排放行业低碳转型等产业发展。
绿色燃料作为“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方向”,其产业培育面临技术尚未完全成熟、生产成本高以及社会资本参与度低、融资渠道有限等瓶颈,资金缺口巨大。
做好储能投资、绿电交易、碳资产管理布局
《21世纪》:“制定能源强国建设规划纲要”首次写入政府工作任务,意味着什么?
董战峰:“制定能源强国建设规划纲要”是国家能源战略的全面跃升,是保障能源安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抉择,意味着我国将主动把握全球绿色转型的历史机遇,聚力推动能源产业绿色转型,抢占未来科技竞争和产业布局的制高点。
《21世纪》:“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发展新型储能,扩大绿电应用”。将为能源企业带来哪些市场化改革与投资机会?
董战峰: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发展新型储能,扩大绿电应用,是我国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核心路径之一,将为能源企业带来绿色溢价、碳电市场协同、分布式绿电交易、储能收益模式、氢能市场发展等市场化改革与投资机会,传统能源与新能源企业要从战略上积极主动围绕储能投资、绿电交易、碳资产管理等做好布局转型。
《21世纪》:氢能是二次能源,作为新经济增长点,技术、市场、资金等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董战峰:氢能作为清洁高效的二次能源,在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与“绿色燃料”并列作为新增长点培育,要实现其从示范应用向规模化发展,需在技术、市场、资金三大维度协同发力。技术方面,要聚焦制氢——储运——应用全链条,突破核心技术瓶颈。市场方面,要强化绿氢消纳机制,打通应用场景,优化产业布局,构建需求闭环。资金方面,要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向氢能产业倾斜、完整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等,引导长期资本跟投。
新能源产业链企业应提前布局回收体系
《21世纪》:近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请审议。你认为在固体废弃物治理方面,有哪些实质性的突破?
董战峰:与现行固废法相比,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在固废治理方面有以下突破。第一,强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PR):适用范围大幅扩展。例如,将动力电池的回收责任从“车用动力电池”扩展至“所有动力电池”。第二,聚焦新能源废弃物管理痛点。第三,严控跨区域偷排。针对跨省非法倾倒固废问题,新增规定:转移固废出省利用的,必须通过信息平台提前将信息报送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第四,拓展循环利用范围。明确将磷石膏、赤泥、尾矿、废石等工业废弃物纳入必须依法进行综合利用的范畴。
《21世纪》:站在企业的角度,生态环境法典出台后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董战峰:首先,数据造假面临重罚。法典对生态环境服务过程中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第二,碳合规成为硬约束。重点排放单位如果未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或未按规定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将面临明确的法律制裁。第三,信用监管与修复。违法行为将记入信用记录,但法典也新增了信用修复条款,企业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后可申请修复,企业需高度重视环保信用管理。
对新能源产业链企业(动力电池、光伏、风电)而言,首先应提前布局回收体系。法典已明确风电、光伏退役设备和全品类动力电池的回收处理责任。企业不能只顾卖产品,必须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第二,建立碳足迹台账。密切关注国家即将出台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和认证制度。新能源企业,尤其是涉及出口的企业,应尽早开展供应链碳足迹核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以应对国内法定要求及国际法律要求。第三,合规利用自愿减排市场。建议相关企业积极开发符合国家规定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CCER),这不仅是合规要求,更是将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效益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