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7日消息(记者樊瑞)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提出,可通过加快完善立法规范、规范平台用工行为、健全社保保障体系、拓宽维权服务渠道等,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
“当前,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已超2亿人,外卖配送、网约车驾驶、快递物流等新型职业成为吸纳城乡劳动力的重要渠道,是我国就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皮剑龙指出,但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诸多制度性难题,既损害劳动者基本权益,也制约平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他提出,可加快完善立法规范,明确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尽快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将“劳动三分法”法定化,以“企业是否实施支配性劳动管理”为核心,明确劳动关系、新型用工关系、民事关系的界定标准。对受平台实质性管理的劳动者,赋予劳动法全面保障;对新型用工关系劳动者,制定专门的权益保障清单,明确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等基本权益。
同时,他指出,应当规范平台用工行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平台企业及其合作企业的用工责任,要求平台公开算法规则、抽成比例、奖惩机制等核心内容,杜绝不合理罚款和随意调价。建立平台用工行为监管机制,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倒逼平台规范用工管理,履行劳动保障义务。
他认为,还要健全社保保障体系,提高参保便捷性。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流动性特点,推出灵活便捷的社保参保缴费方式,打通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参保通道。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将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重点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弥补工伤保障制度空白。
此外,拓宽维权服务渠道,强化组织化保障。支持工会依法在新就业形态领域开展建会入会工作,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工会组织体系,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权益协商等维权服务。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简化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处理流程,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实现维权诉求快速响应、及时处理。
皮剑龙还提及,要强化多方协同监管,构建共治格局。建立人社、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平台企业用工行为的日常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引导平台企业加强自律,推动形成政府监管、平台自律、社会监督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共治格局。
“新就业形态是我国就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保障其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皮剑龙表示,唯有从立法、监管、保障、维权等多方面综合施策,才能破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难题,让广大劳动者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共享成果,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