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建言|全国政协委员杨宗儒:完善证券期货执法非诉强制执行制度
来源:中国经营报
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杨宗儒建议,为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的执行工作,希望完善证券期货执法领域非诉强制执行法律制度。
具体而言,一是出台有关保障行政监管措施执行的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希望探索行政监管措施强制执行的工作,适时出台有关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
二是修订有关行政诉前财产保全的司法解释或出台相关工作意见。希望适时修订司法解释,明确行政机关开展诉前财产保全条件和标准,或出台相关工作意见,鼓励法院在证券期货执法领域非诉强制执行案件中积极开展诉前财产保全,进一步保障罚没款执行效果。
三是研究扩大债权人撤销权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恶意转移财产行为,对于遏制“逃废债”行为起着重要作用。但此处的债权人撤销权通常限于民事债权,行政处罚罚没款尚无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依据。希望通过司法解释等方式,将证券期货执法作出的罚没款纳入债权人撤销权的适用主体范围。
杨宗儒表示,行政处罚与行政监管措施是证券期货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其有效执行关系到监管权威与公信力保障,也关系到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但实践中,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的非诉强制执行法律制度不够健全,影响到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的执行效果,主要体现在,一方面,行政监管措施作为金融业审慎监管措施,其强制执行依据不足;另一方面,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对行政处罚罚没款保全手段有限,其强制执行保障措施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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