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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7 14:02:29 股吧网页版
两会建言|全国人大代表汪玉成:“大洋怪”式建筑破坏传统村落风貌 建议规范农村私人建房管理
来源:中国经营报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持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升乡村治理和文明乡风建设水平。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余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汪玉成提交《关于加强农村私人建房规范化管理的建议》,建议推动农村私人建房管理向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方向发展。

  在汪玉成看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农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农村私人建房需求持续增长,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农村住房既是农民安居乐业的基本保障,也是乡村风貌的重要载体,更事关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和乡村社会长期稳定发展。

  “加强农村私人建房管理,既是落实国家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农村建设秩序、传承乡村特色风貌、严守耕地红线与安全底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价值。”汪玉成表示。

  加强农村自建房风貌规范

  经过实地调研,汪玉成发现,当前,我国农村私人建房管理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面临一些普遍性、系统性问题,制约了管理效能的整体提升。

  以风貌保护为例,汪玉成表示,部分建房存在用地粗放、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建筑材料选用和施工废弃物处理缺乏环保规范。个别地方出现体量突兀、风格杂糅的“大洋怪”式建筑,与传统村落风貌不协调,对乡村景观和文化遗产保护造成影响。

  同时,规划引领作用尚未能有效发挥。汪玉成还表示,部分村庄规划编制滞后、内容笼统或执行不到位,对私人建房的选址、布局、风貌和高度缺乏有效约束与引导,“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现象依然突出。

  “例如,一些地区新建农房风格混杂,与传统风貌严重冲突;部分规划仅划定建设范围,未对宅基地布局、建筑高度等作出细化规定,导致建设无序、风貌失控。”汪玉成举例称。

  为此,汪玉成建议强化规划引领。加快研究制定全国性农村私人建房管理指导意见,明确基本原则与管理框架。指导各地深化“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宅基地布局与风貌管控要求。推行规划核心内容简明公示与村民告知承诺制,提高规划知晓度与约束力。

  汪玉成还表示,应加强风貌规范,将风貌管控要求纳入村庄规划与建房审批环节,加强对建筑体量、高度、色彩、风格的规范引导。挖掘利用本土建筑元素、材料与工艺,推动新建农房与传统风貌和谐共生。支持传统民居保护与活化利用,避免“千村一面”和建设性破坏。

  建议完善审批监管机制

  汪玉成发现,在农村私人建房的管理过程中,审批监管机制仍不完善,协同治理与基层执行能力也有待提升。

  “一些地方审批流程复杂、周期较长,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移位建设等问题时有发生。”汪玉成表示,农村私人建房的批后监管力量也很薄弱,缺乏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违法建设查处难、执行难现象较为普遍。部门之间审批衔接不畅,部分农户为赶进度“先建后补”,埋下安全隐患。

  “同时,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职责存在交叉,协同联动不足,信息共享与执法协作机制不畅。”汪玉成表示,基层管理队伍专业能力相对薄弱,相关法规标准体系也有待进一步细化和落实。

  汪玉成建议,优化审批服务,推动建立跨部门统一的农村宅基地与建房审批管理信息平台,推行线上申请、并联审批,压缩办理时限;建立健全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认证与信用管理体系,提升施工专业化水平;对限额以上或结构特殊的农房,探索引入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

  “提升建设质量,加快修订适应农村实际的农房建设技术标准与规范,重点强化抗震、消防、用电等安全要求。”汪玉成建议,积极推广绿色建材、节能技术和装配式建造方式,引导建设安全、经济、美观、环保的现代宜居农房。

  在提高监管能力方面,汪玉成表示,应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管理职责,强化横向协同与纵向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总结推广浙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经验,整合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及乡镇(街道)管理力量,组建统一指挥、高效协同的基层综合巡查执法队伍,逐步实现农村建房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提升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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