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中泰证券、长江证券、国金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复函,公司自营业务可以在境内合法交易场所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三家券商均明确表态,将按照有关规定及复函要求,以服务实体经济,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推进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为目标,合规、审慎开展业务,并将相关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随着此次三家券商加入,目前获得证监会碳交易资格的券商已达20家。除上述新增机构外,其余17家分别为中信证券、国泰海通、华泰证券、东方证券、中金公司、申万宏源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华宝证券、西南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兴业证券、国元证券、财达证券、长城证券、方正证券。
其中,中信证券作为行业先行者,早在2014年便取得证监会首个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无异议函,东方证券等机构也已在碳交易领域形成特色布局。
值得注意的是,券商目前尚不能直接进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但可在地方政府主导的地方性碳交易平台或自愿性质的碳市场上展业,并需将相关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这一限制与我国碳市场“先试点、后推广”的建设节奏高度契合。
财经评论员郭施亮表示,此次扩容与“双碳”目标下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深度绑定,更多券商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既能有效提升碳市场流动性、激活市场活力,也能加速碳金融产品创新进程。不过,目前券商碳交易布局虽已初具规模化效应,但尚未进入全面成熟阶段,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券商碳交易资格扩容遵循‘试点破冰、提速发展、稳步常态’的渐进路径,体现监管层坚持风险可控、循序渐进的原则。”安爵资产董事长刘岩表示,当前国内券商在碳金融市场的布局已迈入规模化起步阶段,这是行业布局碳金融赛道的关键里程碑,但距离成熟、全面的规模化发展仍有差距。
刘岩进一步分析指出,当前制约行业发展的核心瓶颈主要有四方面:
一是获批券商暂无法进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核心现货市场,业务场景局限于规模有限的地方试点与自愿碳市场;
二是行业尚未形成稳定可复制、可规模化落地的盈利闭环,多数中型券商仍处于布局卡位的投入期;
三是碳金融产品体系不完善,导致券商核心专业能力难以充分施展,行业呈现头部机构深耕、尾部机构卡位的分化格局;
四是碳排放权金融属性的法律定位、配套监管细则等基础制度仍存在短板。
刘岩强调,只有突破核心市场准入限制放开、标准化碳金融衍生品落地等关键瓶颈,券商碳金融业务才能进入全面规模化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