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袁小彬主要关注金融立法、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等相关话题,并就构建多层次金融立法机制、打造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相适配的监管体系等方面提出建议。
“当前,金融市场正加速转型,亟须加快构建金融立法体系,为金融强国建设筑牢法治根基。”近日,袁小彬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他看来,顶层基本法缺位,导致法律体系“碎片化”与监管“权责不清”,是当前金融立法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此外,数字金融、AI金融、跨境金融等新兴领域缺乏专门立法规范,算法合规、数据安全、跨境资本流动等无明确法律依据;商业银行法等传统单行法,滞后于金融数字化转型趋势,监管套利空间依然存在,新业态监管仍存在制度空白。
袁小彬建议,加快制定金融法、金融稳定法,同时健全金融单行法,加快完善功能型金融立法:一是补齐新兴领域规则,明确算法治理、数据安全、模型审计、创新沙盒等核心监管规则,将数字金融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立法,针对服务国家战略的科创、绿色、普惠等领域,制定专门法规;三是完善跨境金融监管,规范跨境资本流动、跨境金融活动监管、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国际合作等;四是适时启动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法律的修订,使其更加适应数字化转型等行业发展趋势。
“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入推进,构建与之相适配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与新格局,势在必行。”袁小彬认为,这也对我国接轨国际监管规则,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规则的制定,提出了新的要求。
面对新挑战,袁小彬建议,相关监管部门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金融监管规则,在绿色金融标准、数字金融监管等领域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同时,进一步提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的服务能力和国际参与度,完善跨境金融风险监测、识别和处置体系,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跨境纠纷争端解决机制,构建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相适配的跨境金融监管体系,有效防范化解跨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