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交所官网,3月5日,纳真科技公司提交上市申请,联席保荐人为花旗、中信证券。此前,该公司于2025年8月递表港交所,但上市申请于2026年2月失效。
资料显示,纳真科技是全球光通信与光连接产品供应商,致力于光模块、光芯片及光网络终端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其历史可追溯至2000年代两家主要经营子公司Ligent Tech及青岛宽带的成立。
业绩方面,报告期(2023年至2025年)各期,纳真科技分别实现收入42.39亿元、50.87亿元、83.55亿元,年内溢利分别为2.16亿元、8949万元、8.73亿元。

报告期各期末,纳真科技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分别为11.91亿元、19.84亿元、17.81亿元,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平均周转天数分别为126.7天、112.0天、82.3天。
招股书显示,纳真科技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8%、66.9%、70.2%。其中,第一大客户销售额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1%、23.5%、21.8%。

纳真科技透露,报告期各期,公司所有的供应商或彼等的联属人士中分别有7家、4家及5家亦为公司的客户。该等客户于往绩记录期间至少一个年度在公司前五大客户之列,且公司来自该等供应商或彼等的联属人士的收入合计分别占公司总收入的50.6%、15.0%及49.3%。于往绩记录期间任一年度,公司的前五大客户中,只有客户C(及其各自的联属人士)并非公司供应商。
纳真科技强调,公司概无向客户购回公司向彼等出售的相同产品,亦未向供应商转售公司向其购买的相同产品。公司与上述供应商兼客户之间的销售及采购业务并不相互依存。公司与身份重叠的客户及供应商所订立合约的定价及其他条款与公司分别与其他客户及供应商就类似产品及服务所订立者大致相同。
股权结构方面,招股书显示,海信集团控股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世纪金隆间接持有纳真科技3.94亿股股份,约占该公司已发行股本的48.61%。于往绩记录期间,海信集团控股同时是纳真科技前五大供应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11月,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要求纳真科技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的穿透情况,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TransLight向上穿透后的境内主体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
此外,证监会要求纳真科技就境内运营实体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均合法合规发表结论性意见,并说明子公司青岛海信宽带相关诉讼的最新进展,是否构成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