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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6 07:30:09 股吧网页版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让真创新受到切实保护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6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湖北法院将服务科技创新摆在突出位置,以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效的审判机制创新,为科技创新发展筑牢法治屏障,让司法审判成为科技创新的坚强后盾。

  让真创新受到切实保护

  据统计,近三年来,湖北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近5万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覆盖面、影响力持续扩大,取得了一系列实质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在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发布的13件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中,湖北独占2件,为全国同类案件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科技创新的蓬勃发展,离不开坚实的法治保障。”游劝荣表示,湖北法院一直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立足地方科创优势和产业特色,从政策引领、司法办案、协同保护等维度,构建全链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为科创高地建设夯实法治基础。

  近年来,湖北省高院先后下发多份文件指引,系统指导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创新主体提供稳定可预期的法治保障。同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联动协作,并与湖南、江西法院共建司法协作机制,推进武汉都市圈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协作机制等,织密织牢知识产权跨域保护协作网。

  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建设,打造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游劝荣介绍,湖北法院坚持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多家知名企业纷纷将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地选择在湖北武汉,涉外知识产权审判的影响力不断提升。

  针对知识产权维权存在的“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问题,游劝荣介绍,湖北法院不断健全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效。除了探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工作,还对涉音乐作品著作权许可、信息网络传播等类型化案件,开设快审快结“绿色通道”,广泛推行类型化案件诉讼程序、裁判文书简化模式,推动审判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司法保护全面提速。

  此外,湖北法院还不断完善惩罚性赔偿适用机制,让创新强度与保护程度相匹配,确保真创新受到真保护。据介绍,由湖北法院审理的侵害“石英纤维”技术秘密案,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恶意侵权人赔偿权利人1.98亿元,成为当地目前判决的最高金额,有力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良好的法治环境则是科创企业发展的最佳土壤。近年来,湖北法院围绕“企业需要什么,法院依法能做什么”履职尽责,将科创企业的“痛点”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努力让审判工作成为湖北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标志。

  游劝荣表示,企业最怕的就是打官司把企业“打垮了”。为此,湖北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首创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重点关注涉案企业的司法需求,实现“一企一策”,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近年来,湖北法院将评估范围从传统商事案件拓展至知识产权领域,重点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案件和新技术、新业态案件加大评估力度,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可能对企业自主创新产生的负面影响,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创新。

  在净化市场环境、激发竞争活力方面,湖北法院把握公平竞争政策,严厉制裁恶意“搭便车”“傍名牌”等侵权行为,审结侵害周黑鸭、良品铺子、白云边、双虎涂料等知名品牌商标案件,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和品牌价值。

  服务企业不能坐堂问案,还要主动上门。游劝荣介绍,湖北法院着力打造“高新企业有所呼,知产法官必有应”服务品牌,紧盯知识产权密集的产业园区、科研院所、孵化器,及时了解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列出重点服务清单,常态化走访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精准化、点单式法律服务指导。并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普遍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法官联系点,打通司法护企“最后一公里”。

  游劝荣表示,湖北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自立自强的决策部署,紧扣湖北科创高地建设需求,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改革,不断完善审判机制、提升服务能力,以更实的司法举措保护新质生产力,为湖北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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