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两会拉开帷幕,养老金融再度成为焦点议题。截至2025年末,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达到15.9%,老龄化进一步加重,养老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面临严峻考验。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带来两份分量十足的提案,直指我国当前养老金融与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两大关键堵点:一是医疗、养老服务机构与保险机构信息孤岛,导致老年保险产品定价不准、供给不足;二是我国社会保险精算在制度、技术和人才上存在明显短板,难以支撑社会保障体系的高质量运行。
孙洁建议,加快医保、民政、养老护理、医疗卫生等信息平台与保险机构互联互通,以数据共享破解老年保险定价与供给难题;同时从立法、制度、机构三层发力,建立精算制度、成立社会保险精算中心,用专业精算为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这两份提案不仅关乎数亿老年人的保障缺口,更触及社保与商保协同发展的制度根基,为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提供了关键的破局思路。
促进医疗、养老与保险机构信息互联互通
“在我国老龄化加速下,留给保险公司参与扩大养老和康复护理服务供给及相关长期护理险产品的资金积累、运营管理经验积累的时间很短。”孙洁在提案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当前商业养老保险,特别是长期护理险发展的核心困境——数据饥渴。
保险产品的精算定价,高度依赖于疾病触发护理状态的概率、护理持续时间、平均余命以及服务价格等关键数据。然而,这些被称为“定价密钥”的核心信息,目前分散掌握在医保部门、民政部门、医疗机构和养老护理机构手中,形成了互不相通的数据孤岛。
孙洁在提案中引用了美国长护险市场的惨痛教训作为警示。“美国长护险市场从20世纪末高峰期的130家公司锐减至2017年的15家,其根本原因就是行业缺乏基础数据,导致错误定价、低估保费,最终陷入长期亏损。”
我国有更庞大的老年人口基数,会面临更大的养老公共服务挑战,为避免重蹈美国长护险巨亏的覆辙,保险机构希望能获取医疗机构积累的各种疾病触发护理状态的概率、护理的持续时间、护理状态后的平均余命、医疗及护理服务价格等数据,为保险公司的产品定价、准备金的提取、产品研发提供更充分的数据支持。
现阶段,我国正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保险机构在建设与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中,仍存在运营的巨大现实挑战。为此,孙洁提出了两点具体建议:
一是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建议加快促进医保、民政、养老护理及医疗卫生等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数据对接,实现信息共享,以支撑养老保险产品的精准研发与可持续运营。通过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档案,结合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开展健康干预与风险管理,有效控制医疗支出。同时,数据共享有助于实现老年人服务需求的精准识别与匹配,提升居家、社区及机构养老之间的服务衔接效率,为高龄、失能、失智等群体提供个性化、智能化服务方案,减轻其财务负担。
二是加大税收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参与养老保险产品创新。建议在税收政策上对参与养老保险产品供给的保险机构给予适当优惠,以应对市场不确定性带来的试错成本和经营风险。特别是在利率下行背景下,为确保养老资产稳健积累和养老金长期可持续发放,亟须提升保险资金运用的专业性与安全性。同时,应鼓励机构开发适合高龄人群的保险产品,适当放宽投保年龄和条件,涵盖既往症和慢性病人群,满足7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保障需求。通过政策引导与激励,推动保险机构在服务国民养老、促进共同富裕中发挥更大作用。
建立精算制度,成立社会保险精算中心
如果说信息共享解决的是商业保险的产品定价问题,那么精算制度建设则关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根基。
孙洁在另一份提案中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保险精算在制度建设、技术手段、人才储备以及技术应用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亟待系统性破局。
孙洁认为,党的二十大报告突出强调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而衡量制度是否可持续的核心手段就是运用精算技术对基金未来收支状况进行预测。只有精算武装起来的社会保障,才能称得上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保障。
她系统梳理了当前我国社会保险精算面临的五大突出问题:一是缺乏法律保障,社会保险顶层设计中尚未出现精算的立法规范;二是重视程度不足,部分地区仍习惯以经验测算代替科学客观的精算分析;三是专业人才匮乏,相关部委没有成立专门精算处室,精算人员数量明显不足;四是精算基础数据库建设有待完善,许多参数指标因数据基础薄弱而不尽科学;五是精算技术应用有待提升,部分省市精算分析工作流于表面。
针对上述问题,孙洁提出三项系统性建议:
首先,将精算写入社会保险法。借鉴国际经验,从立法层面确立精算平衡原则,将精算作为核心技术应用于制度运行全过程,厘清政府、企业与个人的权责,为实现基金中长期平衡提供法律保障。
其次,建立健全精算报告制度。在顶层设计中明确精算报告制度原则,形成滚动、持续的分析和按时报送规范,注重数据可靠性、报告披露的透明性和公开性。可参考国际劳工组织和国际精算师协会的指导意见,按1年一次或3-5年一次的频率发布精算报告。
第三,加强社会保险精算机构建设。为了当好社会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千里眼”和“预警机”,社会保险精算机构建设迫在眉睫,需要成立专门的精算中心来开展相关工作,与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分工合作;与编制、财政等部门的沟通,争取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加强与统计、公安、人口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取得数据支持;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院校合作,对精算方法和结果开展论证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