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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4 15:39:01 股吧网页版
破解独居者监护困境,全国政协委员孙洁建言:构建“政府部门+公益组织+商业主体”多层次保障体系
来源:蓝鲸新闻

  蓝鲸新闻3月4日讯当下,我国独居群体在医疗决策、失能失智照护、财产失管及身后事务处置等方面面临的监护缺位风险日益凸显,正从个体困境演变为系统性社会问题。

  记者获悉,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就针对独居者监护困境提出一份建立多层次保障体系的建言。

  聚焦民生痛点,她指出,现行法律中有关监护的条文仍有待细化,现有政策覆盖面窄、缺乏全国性规范;专业服务供给存在缺口;个人监护的信任成本高、供给不足;实践中意定监护人或受托人存在履职障碍。为此,可从完善顶层设计,构建“政府部门+公益组织+商业主体”多层次的保障体系角度发力,鼓励多种社会主体积极参与,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个体尊严及安心生活的深层诉求。

  完善顶层设计,构建法律和政策制度保障

  民心所向,政之所行。面对社会关切的监护与委托信任问题,亟需从制度源头破题。在建言中,孙洁分别从法律层面和政策层面提出建议。

  在法律层面,可细化法律规定,明确协议法律效力。建议由立法机关及最高人民法院牵头,通过补充立法或出台专项司法解释,明确监护或委托协议在医疗、金融支付、政务办理等关键领域的法律效力与执行边界,重点解决身份认可、医疗签字权、财产处置权等实践卡点,从法律层面消除医院、银行等重要服务机构的合规顾虑,确保监护或委托协议既能“签得了”,也能“行得通”。

  政策层面则聚焦于推动建设统一标准、降低执行门槛。孙洁表示,建议由民政部牵头联合司法部、公安部等职能部门,加快推出全国性政策,推进标准化建设:一是编制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协议内容规范要求;二是明确协议缔结形式,以及查询与登记程序;三是明确主管、协同部门及责任范围,规范公共服务标准及收费基准。通过建立标准化体系,让公众“看得明白、用得安心”。

  构建“政府部门+公益组织+商业主体”构成的多层次保障体系

  在实操层面,搭建多层次保障体系,是破解独居群体的监护困境的重要路径。

  孙洁建言,一方面,要夯实政府部门基础保障职能,从建立统一的信息归集平台;搭建针对服务机构的“准入-监督-退出”管理机制;强化民政部门、居委会、村委会的“兜底监护”及“监护监督”职能;由民政部门牵头打通履职通道等多个维度布局,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等。

  另一方面,则在于鼓励多种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多层次保障体系的构建。

  一是可加大力度引入公益组织,培育普惠服务能力。包括:强化机构转型及设立支持。财政部门、民政部门鼓励和支持公益组织转型或增设专业监护服务,同时引导政府自有资金设立或扶持提供专业监护服务的机构,由前述机构接受居民委托,提供包括协助就医、看护监督等普惠性基础服务;同时,建议财政部门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鼓励民间资金成立或投入监护服务公益组织。加强人才培育养成。人社部门、民政部门联合制定监护服务人才职业标准,构建“基础理论+实务操作+伦理规范”三级培训体系,对现有居委、村委基层工作者,及从事老年人公益相关的工作者提供专项培训;同时,教育部门推动高校开设监护服务课程,支持社工、法学、医学等学科联合培养复合型人才。

  二是鼓励保险公司等商业主体参与服务供给。孙洁建议,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等商业主体在长期资金、风险管理、医疗养老产业布局上的专业优势,允许作为意定监护人或通过委托代理、提供定制化服务等方式,重点满足独居群体在医疗决策、失能失智照管、财产管理及身后事务处理等方面的复合型需求,填补普惠性公益服务的供给盲区。包括:构建全国性、跨领域专业服务体系。依托保险公司等商业主体全国性分支机构网络和全球供应商资源,整合法律咨询、医疗资源、养老服务、资产管理及殡葬服务等专业资源,构建覆盖区域更广、服务内容更丰富的监护服务产品体系。

  同时,针对独居群体差异化需求探索定制化、多元化、分层分类服务模式。打造针对独居群体的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涵盖法律文书拟定、医疗预嘱执行、财产托管、失能失智照管、殡葬事务、遗产分配等生前身后全流程服务;推行模块化服务模式,将监护职责细化为医疗决策、财产管理、身后事务等,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定制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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